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4月28日,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第三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上,第三党支部书记带领大家深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该条例是自治区首次出台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共八章七十条,分别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通过对条例的详细解读以及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让大家深刻理解了民族团结政策的内涵、意义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决心要在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上作模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担当作为、埋头苦干、忘我奉献,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做出更多更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