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天福苑小区1#号楼2单元电梯损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2023年5月24日由内蒙古星元物业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芳汀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5月30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维修总预算金额为91350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维修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8月29日-9月4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