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岸小镇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1 16:32:15 来源:市住建局属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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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水岸小镇小区C4号楼2单元、B1号楼1单元、B2号楼3单元3部电梯出现故障,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于2023年4月14日由呼和浩特春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办事处水岸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9月26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199822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11月21日-11月27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