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2024年
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十四五”中心城区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2023年住房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城施策,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构建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坚持一城一策、精准施策,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重点,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通过市场需求带动有效供给。落实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全额契税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利市惠民政策,优化价格调控措施,开展房产展销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发展平稳。
2.强化金融政策引导。调整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自2024年6月4日起,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
(二)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
3.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采取购置、租赁、改建(改造)、新建等多措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间),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
4.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保障力度。通过配建、新建、购置等多种渠道筹集公租房2000套。发放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2000户。
5.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住房公积金行业新方向,用活用好政策“工具箱”,不断丰富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类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打造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
(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6.推动商品房开发销售方式转型。落实全区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任务,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项目落地开工,积极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7.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查,对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做到“成熟一批、推送一批”,确保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8.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规定要求,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2024年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
(四)加强房地产领域行业监管
9.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围绕房地产领域开发、建设、预(销)售、中介等重点环节,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常态化检查巡查,严厉打击处置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完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和交易租赁市场监管力度。
10.提升房地产诚信管理水平。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为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媒体、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各界参与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信用体系的宣传教育,提高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信用的良好氛围。
(五)提升住宅小区功能品质
1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中心城区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78个,涉及楼栋947栋、面积332.34万平方米、居民40196户。开展2个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逐步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
12.推广建设海绵小区。2024年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全部落实海绵城市指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对应设计降雨量22mm),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率≥50%。启动4个片区共计15个小区海绵化改造,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对应设计降雨量18.1mm),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率≥48%。
13.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实行“月评价”和“星级评定”制度,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推行“大片区物业”经营管理模式,对于“小、零、老”居民小区,通过整合相邻零散小区,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引进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进一步宣传落实《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积极营造“共建共享共治”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房地产发展会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由发改、自然资源、住建、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首府房地产发展会商协调机制”,定期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分析研判房地产发展形势,及时出台调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发展。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有效引导资源配置。结合城市更新,促进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
(三)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做好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采集,构建以开发投资及网签数据为基础、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市场分析报告为抓手的市场监测体系,准确掌握房地产发展形势和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