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名称:内蒙古星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CW9X701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满都拉瓦
联系电话:15750546655
单位住所(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防风林南街呼和浩特市恒大城首二期商业3号楼1027
经查,你公司存在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严重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6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到你公司预留注册办公地址未有企业标识标牌及办公人员,且预留电话无人应答,7月17日在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两家企业告知事项的通知》,要求你公司于8月16日前到我局接受资质情况核实并提供相应材料,截至8月28日你公司未提供资质核实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24年9月2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1.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2.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联 系 人: 魏伟
联系电话: 0471-6321371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