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苑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7 16:20:24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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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丽苑小区污水主管道断裂,堵塞严重,影响20栋楼业主的正常生活。于2024年9月2日由丽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4年9月3日在小区进行公2024年9月3日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94965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20栋楼污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1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