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及《呼和浩特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常用设施设计要点》、《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常用设施运行与维护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呼和浩特市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2.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常用设施设计要点
3.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常用设施运行与维护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