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8 10:45:41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朗读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内建标函[2025]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我市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我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陆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并提交2024年度统计调查数据,网上点击上报并待网上初审合格后,打印统计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025年2月24日前,报市质安中心定额服务科。新填报企业请登陆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网址同上),在企业登陆栏目进行新用户名注册。

二,请市质安中心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要求,做好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计数据检查核对,督促企业修改出现的错误,避免虚报、迟报、漏保统计资料的情况发生,及时完成我市企业填报数据审查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企业统计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审查完成后的本地区本行业数据汇总表及调查工作总结报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对待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对报送虚假数据或不按时上报的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云俊平,联系电话:0471-5954582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内建标函[202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