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条件,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万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万元) |
1 |
呼和浩特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1(项) |
完成呼和浩特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75(含税)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除上述行业,其他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报价。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清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jwcjk@sina.com)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701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701会议室
七、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xjsj.huhho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55号
联系人:罗志甲
联系电话:0471-632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