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兴泰御都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西街街道艺术厅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5年3月24日在小区进行公示,由内蒙古中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025年4月8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746695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4月23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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