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内蒙古博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 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8 12:28:23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朗读

内蒙古博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内蒙古博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6家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有7家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如下: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缴纳社保。

(三)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限期改正时间自《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承揽新的工程

二、整改材料

(一)整改报告

(二)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报送资料

我局已向7家建筑业企业送达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本次资质动态核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整改材料。如未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整改结果不通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7家)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