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正泰家园小区1至6号楼污水主管道堵塞,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路街道正泰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5年4月10日在小区进行公示,由呼和浩特市日信海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025年4月25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污水主管道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118399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污水主管道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13日特此公示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2025年5月6日联系人:鲁保卫;联系电话:6201504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讯商务写字楼)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监督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终止高建钢、孙克俭、张保成、刘耀利、崔为民、张改莲、李朝娟、苏永华、张功强、高娃、马洪斌、武尚君、薛庭椿、李秀明、刘羚、高延年等16人专家资格(名单附后)。附件:超龄专家名单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4月29日附件:超龄专家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1高建钢1501…………182孙克俭1501…………153张保成1501…………384刘耀利1501…………1X5崔为民1501…………496张改莲1501…………617李朝娟1501…………498苏永华1501…………589张功强1501…………3210高 娃1501…………2111马洪斌1501…………1212武尚君1501…………1013薛庭椿1501…………1914李秀明1501…………1715刘 羚1501…………3816高延年1501…………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5年度第十五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5年度第十五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内蒙古群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内蒙古瑞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内蒙古沛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内蒙古晟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内蒙古炬励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内蒙古领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内蒙古际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瀚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企业、群众了解住建领域相关业务流程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方式一:登录“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zfcxjsj.huhhot.gov.cn/),首页点击“办事服务” 板块进行查询。或在“办事服务”板块内“搜索栏”输入事项名称关键词查询对应业务办理流程。方式二:关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底部菜单栏点击“微官网”,选择“办事服务”进行查询。方式三:进入“蒙速办”手机客户端,点击“办事”进入部门服务,选择“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展开,即可查询详细业务指南。特此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对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07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共有744人培训考试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上报,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咨询电话: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0471-5972455监督电话: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0471-6328256附:呼和浩特市(盟市)2025年度第四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在建项目和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审验难点堵点问题,保障重大疑难项目问题“一事一议”技术支撑,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呼政办字〔2022〕55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展更新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信息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流程专家申报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申请表》,经信息审查、复核后,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领导小组审定,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经公示,若无异议,纳入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截止公示日起,之前《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名单同步作废。二、申报条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入库专家具备以下条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少具有15年以上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且熟悉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副高(含副高)职称资格以上并取得5年以上(不含5年)执业资格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及给排水方向)、注册电气工程师;(二)具备应急救援机构(原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从事消防相关科研任务的国家消防科研机构编制人员(国家消防规范标准编制人员可优先考虑);(三)从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20年以上者,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可适当放宽考虑。三、有下列行为的,不再担任专家(一)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二)借市消防技术专家名义承揽业务、谋取利益的;(三)一年内连续两次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要求参与工作的;(四)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四、专家申报所需材料(一)《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申请表》;(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四)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五)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六)专家保密承诺书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送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fwzfxjhjsfw@163.com。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佳慧联系电话:0471-6326216附件:1.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申请表2.专家保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