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2024年公租房公租房公开选房弃租公告

    2024-12-17 朗读
  •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 能力考核报名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计划于2025年1月7日,组织2025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能力考核,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要求:登录呼和浩特市安管人员能力考核网站(https://hsag.yzspeixun.com),上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合格证书、能力考核申报表(加盖公章)、个人免冠照片;报考机械类C1的需上传个人健康承诺书,进行考核报名。二、报名及考核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审核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考核时间:2025年1月7日—1月10日。三、其他注意事项:1.报考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按报考类别上传报考材料。注册报名完成后及时关注本人报名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在审核截止日前重新提交,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能力考核,审核截止至1月3日;2.机械类C1考核采取现场实操形式进行,须穿胶底防滑鞋及便于攀爬的衣服,禁止穿皮鞋、高跟鞋、裙子、大裤衩、风衣等宽松衣物;3. 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安管人员能力考核系统报名须知,请各企业如实填写并认真校核考生上传的报考材料具实完整填写注册报名信息(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健康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务必在“提交”前检查和订正。报考材料上传后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也将无法撤销、退回或删除,如产生任何后果由报名企业(人)负全部责任;4.报考企业必须承担本企业考生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考生违纪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妨碍考务人员履职、扰乱考试场所秩序、扰乱考试管理秩序、其他情节严重行为或影响恶劣行为等情形),将被禁考1-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企业拒绝承担本企业考生考风考纪主体责任的,该企业将被停考6-12个月、记为企业不诚信行为入库。5.参加能力考核人员准时参加考核,考核时凭效身份证件入场,手机等应禁止携带物品必须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进入座位(无论在桌面、抽屉、口袋或座位附近其他位置均按违纪处理),考试期间无论考生是否查看均按违纪处理(如查看按严重违纪处理);交卷后考生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本人成绩或其他考场内场景的,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考前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如信息有误务必当堂修改,若考生无视,后果由本人承担;考生交卷时须将考试专用草稿纸交到监考员手中,否则按违纪处理。6.考生交卷时,可在考试机上直接看到考试成绩和合格与否,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能力考核不安排补考,未能参加本次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下次重新报名。7.特别提醒:资格审核及考核工作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收费培训、不搭售考试资料或任何相关产品,任何第三方收费代办行为均与我中心无关。请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或遭受钱财损失。 四、能力考核地点:裕隆工业园区实训基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兴蒙路2号)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范老师  马老师联系电话:0471-5972455  0471-5981640

    2024-12-17 朗读
  • 2024年公租房现场报名、低保家庭公开选房配租结果

    2024-12-17 朗读
  • 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明细(2024.12.05)

    2024-12-17 朗读
  • 呼和浩特市2024年公租房现场报名及 低保家庭公开选房配租公告

    经市四区住房保障部门对2024年公租房公开选房现场报名申请人以及低保家庭选房人员核实,本次符合公租房选房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75户,提供配租房源1753套。现将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人员、房源进行公示。附:一、《2024年公租房公开选房现场报名申请人及低保家庭选房人员公示名单》二、《2024年公租房公开选房现场报名申请人及低保家庭选房房源明细公示名单》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11日

    2024-12-11 朗读
  •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供热单位执业活动供热质量综合评价暨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市场,提升供热服务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供热企业开展了2023年供热质量综合评价暨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2024-12-11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