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楠建设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 监管解除的公示

    中楠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表》,因项目完工,申请对该公司“中楠建设有限公司呼铁新阁住宅建设项目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璞园支行)及150万元工资保证金予以解除监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日,共15天。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2024-09-14 朗读
  •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呼和浩特市喇嘛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招标代理机构选聘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比选文件,比选单位组建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认真讨论了比选文件中的评审细则,根据企业报价、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配置、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呼和浩特市喇嘛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中选单位:内蒙古天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1天)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呼和浩特市喇嘛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比选单位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评审得分排名内蒙古天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1.8361国能工程咨询管理(内蒙古)有限公司89.3962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85.5073中选单位:内蒙古天雄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1天)

    2024-09-14 朗读
  •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名单

    2024-09-13 朗读
  • 关于咱家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回民区咱家小区1、2、3、4、6、7、9、18、19、新1号楼屋顶防水破损,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024年7月29日由内蒙古金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钢铁路办事处咱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屋顶防水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565843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10栋楼屋顶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9月12日-9月19日特此公示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2024年9月4日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

    2024-09-12 朗读
  • 关于迎宾华庭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 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迎宾华庭小区1、2号楼4部电梯曳引系统等部件损坏严重,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024年8月14日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街道新华社区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街道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260000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9月12日-9月19日特此公示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2024年9月12日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

    2024-09-12 朗读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施工企业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方面持续发挥着关键作用。建筑业产值指标是重要的基础性经济指标,为确保我市建筑业产值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业“应统尽统”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送范围所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以及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应当按规定报送产值统计数据。二、报送方式及时间(一)本地企业报送方式及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nmgjzyxh.org/),在网页的“快捷服务”入口中选择“建筑业产值统计系统”,按页面提示进行填报。每年3、6、9、12月的10日—20日进行填报。报表网上审核工作为申报时间内的工作日,遇节假日不顺延。(二)外进企业报送方式及时间。登录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xjsj.huhhot.gov.cn/),点击“住建业务”,选择“建设工程施工月报表系统”,按页面提示进行填报。当月的25日至下月5日期间填报当月的数据。三、工作要求(一)各建筑业企业应及时申请入库入统,按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数据要保证真实准确,坚决避免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出现统计数据虚报、连续3个月(含)以上漏保情况的,将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予以信用惩戒。(二)相关建筑业企业应高度重视建筑业产值报送工作,指派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建筑业产值数据填报,建立健全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完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收集整理好有关凭证票据,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填报建筑业统计数据。(三)各旗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新开工项目名单抄告市住建局人居中心,并督促各自辖区或行业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及时申领统计报表账号,配合市住建局人居中心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统计工作培训。(四)市住建局人居中心要加强对“纳统”企业产值填报、基础台账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切实解决部分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统计政策和业务不熟的问题,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全市建筑业主要指标数据变动趋势的分析,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亮点,把握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趋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提供合理建议。(五)严禁以任何名义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人为干预,保证企业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刘松雨(本地企业)   0471-5972213陈  东、王军玲(外进企业) 0471-5960169、5973106

    2024-09-12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