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丽苑阳光城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丽苑阳光城小区丽馨苑1、2、3号楼污水管道损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2023年4月11日由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8月22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污水管道维修总预算金额为164963.28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污水管道维修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3月5日-3月11日 特此公示

    2024-03-05 朗读
  • 关于丽苑阳光城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丽苑阳光城小区领秀2、3、4号楼和丽景苑1、2、3号楼污水管道损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2023年4月11日由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8月22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污水管道维修预算金额为76063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污水管道维修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3月5日—3月11日特此公示

    2024-03-05 朗读
  •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2024-2025年度关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比选文件,比选单位组建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认真讨论了比选文件中的评审细则,根据企业专业技术能力、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2024-2025年度关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比选比选单位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单位名称评审得分排名内蒙古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9.961内蒙古中实咨询集团有限公司55.92

    2024-03-05 朗读
  • 关于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智慧工业园项目项目建造师变更公示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申请,经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达工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现对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智慧工业园项目”建造师变更予以公示。一、变更事项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智慧工业园项目原项目建造师徐文伟(注册编号 :京111201******4219、身份证号:110102********2399),现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履行项目建造师职责,现派任建造师穆希斌(注册编号:京111202******1282 、身份证号:622921********1815)担任本项目建造师。二、公示期2024年 3月 4日——2024年 3月6日(3工作时间)三、受理部门: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联系电话: 0471—8115409五、通讯地址及邮编    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政务服务中心十楼(010100)

    2024-03-04 朗读
  • 关于银川恒捷劳务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解除的公示

    银川恒捷劳务有限公司2024年2月18日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提交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申请对该公司“银川恒捷劳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支行)予以解除监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4日,共15天。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机关纪委:6328256建筑市场监管科:6321371质安中心:5985831

    2024-02-29 朗读
  • 关于2024年度第八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4年度第八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4年度第八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宇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内蒙古鸿一盛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内蒙古蒙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内蒙古晖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内蒙古海富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呼和浩特昊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呼和浩特市恒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内蒙古简捷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远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0内蒙古森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1内蒙古源河建筑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2内蒙古康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3内蒙古捷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4内蒙古合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5内蒙古维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6内蒙古亚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7内蒙古欣融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8呼和浩特大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9内蒙古中辉鸿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0内蒙古裕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1内蒙古拓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2内蒙古恒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

    2024-02-28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