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2024-2025年度关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比选,比选人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2024-2025年度关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比选。
2、服务范围: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提供呼和浩特市市区及周边旗县(武川县、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测算及上报。
3、比选编号:HSZAZX-2023-DE-001
4、资金预算:8万元。
5、服务期:2024年1月 - 2025年12月。
6、服务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内建标函〔2023〕430号)要求,提供呼和浩特市地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应做到及时、主动、规范、准确;与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要求相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比选申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信息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比选申请人应至少安排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项目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工作。
3、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和资料递交时间
1、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2、资料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424室
3、资料递交须知:
(1)若是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的时间为准。
审核合格的比选申请人递交资料同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09:15(北京时间)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424室)
比选时间:2024年1月 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302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http://zfcxjsj.huhhot.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
联系人:高鹤鹏
联系电话:0471-5962417
比选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2024年1月10日
浙江千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表》,因项目完工,申请对该公司“浙江千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营业部)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15天。
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机关纪委:6328256
建筑市场监管科:6321371
质安中心:5985831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表》,因项目完工,申请对该公司“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15天。
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机关纪委:6328256
建筑市场监管科:6321371
质安中心:5985831
四川博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因分包单位账户清理,申请对该公司“四川博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呼和浩特腾飞路支行)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15天。
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机关纪委:6328256
建筑市场监管科:6321371
质安中心:5985831
内蒙古苏扬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因项目完工,申请对该公司“内蒙古苏扬建设有限公司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100万元工资保证金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15天。
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机关纪委:6328256
建筑市场监管科:6321371
质安中心:598583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289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对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9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共有281人培训考试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咨询电话:质安中心 0471-5972455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0471-6328256
人 事 科 0471-698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