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605304/2019-0001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2018-09-12 10:35:00 |
索引号: 000605304/2019-0001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8-09-12 10:35:00 |
各旗县住建局,四区物业办(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物业服务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响应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18年“服务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按照自治区2018年“物业服务提升年”的要求,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专业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规范市场行为,体现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优秀项目的先进典型作用,推广创优达标项目的先进经验,逐步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自治区建设厅转发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建房[2000]15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创优达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综合项目(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化、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区等)。工业区建筑面积应在5万平米以上。
(二)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五)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
(六)在管项目实施物业管理服务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申报表(大厦、工业区)请在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QQ群文件内下载。(一式三份)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份)
三、达标创优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市级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项目的企业于2018年9月 21日前上报申报材料至各旗、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由各旗、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 申报市级创优达标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填写申报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于10月8日之前报市物业管理处。
四、其他事项
申报市级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项目的企业必须依次申报,即初次申报为市级优秀,获得市级优秀的可申报市级示范。
联 系 人:葛志强
联系电话:0471-6924160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