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211516/2019-000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 市城乡建设委
成文日期: 2019-01-17 11:50:00
索引号: 000211516/2019-000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 市城乡建设委
成文日期: 2019-01-17 11:50:00

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8 11:46:05 来源:市城乡建设委
朗读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内建设函[2019]5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要求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并于2019年2月15日前通过《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企业版)软件上报2018年统计数据;各单位要及时更新具体负责人及填表人联系方式,便于联系核实。

2019年1月16日

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78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工商注册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助察(包括劳务类)、工程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企业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上报2018年计表。任何企业不得报、拒报。

二、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属地企业,并做好监督指导和催报工作,审核属地企业填报数据、确保报送工作准时、高效完成。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要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统报表填报有关说明》的要求,于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企业版)》软件上报2018年统计报表数据,完成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同时上传统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见附件)

四、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8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除完成上述操作外,还应当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时间通过统计管理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勘察设计收入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同时将纸质版报送我厅勘察设计处。

五,各勘察设计单位在填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填报内容,注意填报数据的单位(“万元”成“元”,“万平方米”或“平方米”),避免出现极大值情况;对于报表要求填写的内容要准确写,不能空白或漏填;填报完成后,要及时点击保存,最后点击上报,完成填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更新具体负责人及填表人联系电话,便于联系核实。

工程勘察设计绕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盟市住房城乡建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填报,及时报送。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www.mohurd.gov.cn)下载。

联系人:张育齐    联系电话:0471-6965662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附件:《工程察设计统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本企业此次填报的《2018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包括报表中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等数据和内容均真实、准确,同样本人在此所做声明也真实有数。本人知道数据造假和虚假声明属严重违法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