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68425A/2019-0019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9-11-22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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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9-11-22 10:25:00

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10 10:22:21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驻楼单位:

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节办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深入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各单位要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确保2019年底前全局所有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是垃圾收集分类设施设备布置到位,住建局办公大楼主楼的单位每层各设置1组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交易大厅各楼层均设置2组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各办公室设置1个可回收和其他垃圾分类桶(驻楼各单位自行配置该分类垃圾桶);食堂餐厅设置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各1个;大楼各出入口、院内四周均设置标准四分类垃圾桶。其他局属各单位办公大楼强制要求根据大楼内环境自行配备分类垃圾桶,并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属公共机构范围内分类垃圾桶布设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投放要求,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处理;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有害垃圾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桶。食堂用餐人员应将剩菜剩饭、果皮等放至食堂易腐垃圾桶内;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三、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召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工作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

各科室、各部门及驻楼单位要张贴宣传信息,同时设置指示牌,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月报表报送至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检查各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效果,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并做到每周检查一次,记好检查台帐。对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责任追究。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