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68425A/2020-0107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2020-11-18 16:00:00 |
索引号: 00068425A/2020-0107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0-11-18 16:00:00 |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广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优化审查流程,缩短审查时间,提升审查效率,实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目标,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百日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呼工改办[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目前,我市的三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经完成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的安装工作,鉴于数字化审图系统为首次自主研发,存在系统不稳定、勘察设计单位设备配置与数字化审图系统需求不匹配、网络传输速度慢等缺陷,很多功能有待完善,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审图系统自2020年11月18日起上线试运行。
二、工作安排
(一)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提出施工图审查申请后,勘察设计单位需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将勘察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上传,审查机构需在平台上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图纸审查可仍按照线下审图方式开展,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在线下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回复、设计变更、审查合格书,但需及时将相关资料、数据上传到数字化审图系统。相关资料线上、线下同步留存。
(二)选择试点项目实行全过程数字化审图
试运行期间,每家审查机构应按不低于15%的比例选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作为试点实行全过程数字化审图。对于勘察设计单位尚未办理电子签章的试点项目,由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承诺书,保证电子图纸真实有效。相关资料全部在线上留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要按照数字化审图要求,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做好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文件的上传、报审工作。
(二)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尽快适应数字化审图的工作方式,改变固有报审模式的习惯,以确保实行数字化审图后审图质量、效率不降低。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应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落实数字化审图要求,做好审查项目数字化文件的上传、报审工作,并在全面推行数字化审图前,做好电子签章制作、单位网络建设等相关配套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数字化审图做好技术准备。
(四)各审查机构应明确专人作为企业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上线运行的相关事宜,并做好电子签章制作、单位网络建设等相关配套工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建立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建设单位通过此平台实现线上报审、线上实时查阅审查进度、线上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手续及勘察设计单位实现数字化图纸上传、数字化意见答复等无纸化报审中出现的问题,以实现高质、高效的目的,具体联系人如下: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王昱
内蒙古恒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马志会
内蒙古筑博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石林溪
山东环球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快推进与对各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的数字化系统的培训工作,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尽快配备相关专业人员、设备,进行数字化系统线上申报操作,熟练掌握线上流程,提高平台普及率、利用率。
(六)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各审查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做好相关数字化资料的备份,保障相关资料的安全存储。
(七)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快建立、完善互联网平台建设
为了实现让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运用互联网手段、数字化建设等方式,完善以数字化审查系统为中心与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进行数据联动的数字化平台。
(八)在系统试运营期间中,请各单位及时整理发现的问题,由研发单位进行调整、完善。
四、加快完善数字化审图进程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尽快与第三方沟通、对接,督促其尽快完善数字化审图系统。全面推行数字化审图后,我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人防)全面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实行数字化审查,相关资料全部在线上留存,不再受理纸质件材料申报和留存纸质存档。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