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100011520132068425A/2021-0080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2021-08-04 1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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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08-04 16:40:00 |
市四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市住建局决定在市四区住建局、局属各部门日常检查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就有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四区范围内在建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及外保温施工阶段。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情况。
(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三)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地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15日前)
市四区住建局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单位),对照《2021年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进行自查自纠。
(二)执法抽查阶段(2021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执法抽查,对于抽查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立案调查,依法处罚。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对于前一阶段的执法检查情况汇集总结。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同时将检查结果记入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信用档案,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行为,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技术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与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有效联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构建联合、互补、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