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100011520132068425A/2021-0088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2021-12-06 1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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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1-12-06 16:05:00 |
各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于9月16日至27日随机抽取全市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从市住建局注册造价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与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同时随机抽取确定了在我市从业的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受检企业,对受检企业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编制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随机抽查,共检查造价成果文件12 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0 项、装修工程 1 项、市政工程 1 项。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受检企业编制的成果文件能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及相关计价依据与计价规定编制,编制质量较好。其中,综合评定为良好的企业共2家;合格的企业共6家。(详见附件1)
二、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受检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均符合执业范围,受检企业专业人员配置齐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受检企业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未严格执行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规定,只盖章没有签字。
2.部分受检企业未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示范文本,仅签订甲、乙双方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
3.个别受检企业成立时间短,业务量少,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数量偏少。
4.个别受检企业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因金额小,受发包方委托直接采用工料机结算,未执行工程量清单结算,以工料法或电子表格形式出具结算文件。
5.部分受检企业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存档不完整。
三、处理情况
一是对成果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查盖章签字不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现场约谈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整改,要求限期纠正整改,并在今后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工作中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二是要求各企业从内部管理和成果文件编审质量入手,加强从业人员守规守法和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成果文件编审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及工程造价企业要适应工程造价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建章立制,共同推动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结合此次检查的情况,认真总结并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企业建设和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范规程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探索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格局。各造价咨询企业应抓住全新的战略发展契机,不断创新经营管理理念,运用市场规律,探索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发展模式,通过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在造价咨询转型的行业竞争中占得先机。
(三)根据工程造价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机制。主管部门将继续按照“放管服”要求,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行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造价咨询企业名录,发挥企业信用联合惩戒作用,营造“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环境氛围,逐步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机制,使工程造价咨询业市场秩序不断向好发展。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综合评定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评审记录 | 备 注 |
1 | 内蒙古谂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良好 | |
2 | 内蒙古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良好 | |
3 | 内蒙古斯耐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
4 | 内蒙古华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 |
5 | 内蒙古鑫聚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
6 | 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 |
7 | 内蒙古信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 |
8 | 内蒙古和众造价事务所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