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100011520132068425A/2021-0088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2021-12-17 1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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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住建局、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单位:
12月16日,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呼和浩特兴业轮胎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冬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冬季施工组织领导
一是各级住建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冬季施工组织领导,按照“非必要不冬施”的原则,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精准排查治理冬季施工安全隐患,对“无施工方案、方案未落实、现场无条件”的项目一律停工,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是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全面消除冬季施工安全隐患。
二、明确重点,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照冬季施工方案要求做好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职工业校、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用电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动火监护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专业电工、电动机具操作工、电气焊工等开展专项用电安全教育,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是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的保暖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冬季施工取暖管理制度,宿舍要设置齐全有效的取暖、保暖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煤炭、木材、模板等材料明火取暖,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火灾事故。
四是持续加强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类建筑工地要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核验健康码“绿码”进场,非“绿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安排专人每天对现场人员考勤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同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返乡务工人员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做好农牧民工返乡管理工作。
三、严肃处罚,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拉网大检查
各旗县区住建部门要立即对冬施项目开展冬季施工拉网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顶格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和“零容忍”原则,严肃处罚一般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冬季施工项目监督管理不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将有关情况及责任人通报纪检监察部门,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