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100011520132068425A/2022-0003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3-16 14:25:00
索引号: 1150100011520132068425A/2022-0003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3-16 14:25:00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岗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11:23:5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朗读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随着各类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为全力以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精细、稳妥、慎重、有序的推进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返岗复工前的准备

(一)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明确企业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务必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台账,并制定职工健康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二)摸排返岗人员信息

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位员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到岗前15天出行信息和疫情接触史。市内返岗员工、非隔离人员、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红黄码”人员,且各轮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严格履行查验程序后,可安排其返岗;解除隔离的员工,按照各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7天居家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并履行相关查验程序后,可安排其返岗;市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岗员工,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履行相关查验程序后,可安排其返岗。

(三)加强返程途中防护

要采取分期分批陆续返岗的方式,优先组织一线员工返岗,避免员工大规模集中返岗。市域外低风险地区可返岗员工,鼓励企业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包车接送;对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员工,要提前掌握返岗员工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提醒员工在返岗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为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对企业专用接送车辆和返岗员工自驾车辆,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证明,公路查验点予以通行。

(四)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清洁消杀用品,储备不少于1周用量。复产复工前要对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余死角、不漏盲区、不留隐患。

二、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房地产企业(重点包括办公场所、项目部、售楼场所、物业服务部门)和中介机构要提高值守人员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做好本企业职工的疫情防控工作。

项目部、售楼场所、中介机构门店入口处要配备消毒液、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资,并进行测温、消毒和人员实名登记,严禁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进入。要强化进入售楼场所、中介机构顾客的引导和服务,鼓励采取“线上”销售,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并提醒顾客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间距,做好个人清洁卫生。

房屋租赁企业要主动对承租人开展详细摸排,及时掌握承租人健康状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员排查,同时将防疫要求及时传达承租人,严格落实防疫要求。

下设物业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跟进做好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保洁、通风换气和消毒杀菌,做好外来人员的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三、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要及时关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员工宣传,确保思想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并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主管部门开展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

此通知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