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规范和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对物业管理8月份评价中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企业(项目)予以通报,请市四区住建局和被通报企业,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于9月27日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附件:市四区通报企业(项目)名单2023年9月20日
各旗县区住建局、和林新区规划建设局,呼房中协、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事中事后管理,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主体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市从事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租赁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的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住建部门登记备案(在市四区范围内经营的到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在旗县及和林新区经营的到当地住建部门登记备案),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码》后,方可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码》应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方便消费者了解企业备案信息,进行监督和服务意向选择。(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需提交的材料1. 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3.房地产经纪人员证书(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和《实名登记卡》);4.经营场所证明(属于机构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属于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5.劳动合同;6.经纪从业人员身份证。(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开展房地产经纪相关业务。1.不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2.存在不良征信的;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正在整改期间的;4.被委托人投诉存在房地产经纪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且调查属实尚未解决的。(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在取得备案后一年内,提前30日内,办理备案年审。二、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单独承办经纪服务业务的门店至少有一名从业人员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两名从业人员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书。(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使用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经纪服务(示范文本)》,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公示从业信息。三、工作要求(一)未备案或虽已备案但是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登记。未办理年审或年审超期的,应当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年审登记,换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码》。(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符合备案条件、材料齐全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和年审信息,通过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呼房中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及其他媒体进行公示。(三)各旗县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常态化开展市场检查。加快健全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备案和年审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由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同时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四)市四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和年审办理地点:市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314办公室。联 系 人:杨海东联系方式:0471-62015002023年6月28日
各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内建法〔2023〕3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质量,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6月5日至6月13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机抽取的全市1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检查情况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受检企业2022年度编制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14家在我市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其中13家企业接受检查。本次抽查成果文件共涉及31个工程,其中建筑工程11个、装修改造工程1个、市政工程14个、绿化工程3个、维修工程2个。此次检查,大部分企业编制的成果质量文件能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及相关计价依据与计价规定编制,经综合评定为优秀的企业2家,良好的企业8家,合格的企业3家。(详见附件1)二、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共性问题:1、成果文件只有造价师盖章,没有签字。2、成果文件审核没有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3、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4、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二)个性问题1、内蒙古跃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3人,注册二级造价师1人。内蒙古跃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至今无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存在问题:鄂尔多斯东胜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加层、门诊病房楼间封闭项目,为结算审核项目。审核人无职业印章,注册造价师只有盖章,未签字;造价咨询合同未按《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标准格式签订;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没有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2、内蒙古融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5人,无注册二级造价师。存在问题:(1)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综合楼实验室建设项目,为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出具的成果文件仅有注册土建造价工程师盖章、无签字。招标控制价未计列工程暂列金。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5.2.5条,暂列金额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参照计取。电气工程招标控制价第13页,电缆价格错误与市场价不相符合,如控制价里的WDZBN-YJY-0.6/1kV,4*35+1*16,价格163.20元/米;而WDZB-YJY-0.6/1kV,4*35+1*16,48.96元/米;市场价WDZBN-YJY-0.6/1kV,4*35+1*16,102.707元/米;WDZB-YJY-0.6/1kV,4*35+1*16,97.611元/米左右。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容易造成竣工结算纠纷:如土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土方类别自行考虑,土方运距自行考虑不正确;挡烟垂壁没有设计材质,按镀锌钢板编制,投标人自行考虑,错误。应让设计明确材质后再做控制价。(2)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包头西连接线(包头段)包钢电力供水管线迁改工程为竣工结算项目。成果文件没有行业标准对比审核表,结算存档资料不完整,无前期项目的审批资料,无法判断此工程竣工结算是否超概算。无工程量计算底稿。(3)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国家牧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此控制价未计列工程暂列金。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5.2.5条,暂列金额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参照计取;控制价纸质版缺综合单价分析表。(4)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国家牧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项目,为竣工结算项目。成果文件没有行业标准对比审核表,本工程竣工结算超出概算。结算存档资料不完整没有前期比对资料、没有工程量计算底稿。3、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8人,注册二级造价师3人。存在问题:(1)包头市绿道和健身步道改造工程,为招标工程量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2)白云路配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团结大街-友谊大家),为结算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师仅盖章,未签字;未按《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标准格式签订;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没有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4、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7人,注册二级造价师2人。存在问题:(1)2022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燃煤散烧取暖改造集中供热工程,为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两人,只盖章,无签字。未使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2)乌兰察布市本级重点绿地后期养护PPP项目水肥一体化滴灌设施,为竣工结算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合同约定2021年10月19日开始,2021年11月18日结束。实际出具报告时间为2022年4月2日)。5、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6人,无需注册二级造价师。存在问题:(1)乌海市海勃湾区2002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6标段),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部分单位工程措施项目清单未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计算,计取了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国家《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未列取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没有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以及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资料、设计图纸。(2)乌海市海南区自来水公司取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为结算审核项目。审核报告中工程日结算价格偏高;服务合同约定:自2020年5月20日实施至2020年11月20日终结,审核报告出具时间2022年6月24日,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没有行业标椎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没有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以及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资料,未提供招标投标资料。6、内蒙古思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3人,注册二级造价师2人。存在问题:(1)呼和浩特市资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路面恢复零星框架协议,为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未完全使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只有协议书);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没有执行市政拆除维修定额,而是按新建定额执行,造价偏高。咨询成果文件存档资料不齐全。(2)呼和浩特市殡仪馆新建项目二期工程--进出场道路,为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咨询成果文件存档资料不齐全。(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为跟踪审计项目。没有采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存档资料不齐全。7、内蒙古巨弘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5人,注册二级造价师4人。存在问题:(1)海新城1-3号地二期(左右城)1#楼,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造价咨询合同未按《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标准格式签订;招标控制价未按现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存在总价下浮的现象,总价下浮了5%;个别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没有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特征描述关键工作内容没有描述,地暖工程没有组价,综合单价来源无依据;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暂列金额未按国家《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未列暂列金额。(2)中国林科院沙林中心科研试验区断头路衔接工程,为结算审核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合同约定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2月10日,实际出审核报告时间为2022年6月7日;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没有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21年市政道路冬期维护养护工程,为结算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8、内蒙古兴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4人,无注册二级造价师。存在问题:(1)2016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施工,为竣工结算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未完全使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只有协议书);咨询成果文件存档资料不齐全。审核没有工程量计算底稿,完全按报审工程量结算。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2)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支队职工宿舍建筑物施工工程,为竣工结算项目。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咨询成果文件存档资料不齐全。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存档资料不齐全。现场签证单没有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签证单技术词语错误(把单元门签成了单位元);此类不明确情况均计入结算。税金没有按照工程实际缴纳费率结算。(3)锡林浩特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装修工程为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措施费计取有误,不应计取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招标控制价没有编制说明。未按当期信息价格执行。存档资料不齐全。9、内蒙古金鑫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5人,无注册二级造价师。存在问题:(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国防教育基地14000㎡项目,为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专业工程暂估价4810674元只有汇总表列项,未打印明细;部分材料价格,无计价依据;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存档资料不完整。(2)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公司信息化粮库改造项目,为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竣工结算中工程变更综合单价调整未按清单规范执行,没附综合单价分析表;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存档建立不完整。10、内蒙古新广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5人,无注册二级造价师。该单位近一年没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项目,业务较少,因此抽查的项目均为法院委托的鉴定项目。存在问题:(1)正镶白旗北山小区2号、4号、6号楼,为法院委托的鉴定项目。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2)伊利食品科研与发展中心项目,为法院委托的鉴定项目。文件装订不合格:封面用的模板不严谨,打印成投标总价封面。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没有工程量计算底稿。11、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在呼和浩特市,但在呼和浩特市没有营业办公地点场所,在鄂尔多斯营业。未提供相关人员及业绩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2、内蒙古众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8人,无注册二级造价师。存在问题:(1)泰宁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招标控制价未按现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编制,没有工程量计算底稿,土方工程、砂砾垫层、水稳、沥青路面等与运距有关项目,项目特征描述均写为暂按10km考虑,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填写综合单价,这种描述易使投标报价模糊、竣工结算产生争议;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相符,如图纸非机动车道碎石稳定基层厚度为15cm,工程量清单厚度为20cm,换填山皮石子目计价错误,连套5遍摊铺;项目名称管径dn160,项目特征描述有误,土方回填工程量明显错误。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2)凉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绿化工程,为结算审核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成果文件审核不规范,未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没有使用行业标准的对比审核表;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无投标报价资料。13、内蒙古成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3人,注册二级造价师1人。内蒙古成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今没有工程量清单审核项目。存在问题:(1)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蒙古族中学,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均没有日期,招标工程量清单也没有编制说明;土方工程余土外运项目,特征描述运距自行考虑,所有混凝土工程项目特征描述,输送方式自行确定,这样项目特征描述的不确定性,容易使竣工结算时产生争议,造成不合理的经济损失。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计算》,未列暂列金、暂估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没有询价单依据;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2)东乌珠穆沁旗2021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编制的控制价综合单价无依据依,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部分不符,例如飞机播种,项目特征未描述;部分计价有不合理,如沙化补播,综合单价为0.01元/㎡;措施项目清单未按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计算》,安全文明、临时设施、雨季施工等均未计取;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计算》,未列暂列金;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3)东乌旗乌力雅斯太镇道路及人行道铺装,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未在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计算》,未列暂列金;招标控制价编制中未执行当地造价(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价格,参比信息价下浮;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14、内蒙古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专职人员情况:注册一级造价师2人,无注册二级造价师。此单位仅有两位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没有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存在问题:(1)锡林郭勒蒙医医院特色专病楼项目,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存档资料是电子版的,没有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签字;没有编制单位盖章,没有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和签字;招标控制价未按现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编制,弃土运距,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填写综合单价,土壤类别项目特征描述由投标方自行考虑等,这种描述的不确定性易使竣工结算时产生争议;设计未明确的材质、规格,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未经过设计明确自行判断材质规格编制控制价的做法不符合2013清单计价规范。应在设计明确后根据明确的设计标准控制价。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不完整。(2)恼包村凉亭景观亮化及中轴线户外亮化工程,为结算审核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只盖章,未签字。此工程项目金额小,未招标。报审为工料机计价,审核时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约定结算以工程图纸及预算审核。不应改变结算方式。2023年6月2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网上公示、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任冯雪力等2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房产测绘论证专家。附件:《呼和浩特市住建局第一批测绘专家名单》2023年6月6日
根据《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经公开征集、自主申报或单位组织推荐、材料审查等程序,现将第一批拟入选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24名专家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邮箱:467933422@qq.com 电话:0471-6272613冀 英 呼和浩特市标准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徐丽飒 呼和浩特市标准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南利平 呼和浩特市标准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注册测绘师齐秀峰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李 红 退休人员 高级工程师王 丽 内蒙古正维测绘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赵瑞华 内蒙古瑞鹏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冯奥婕 内蒙古瑞鹏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宋 美 内蒙古瑞鹏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李志军 内蒙古众鑫安国土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邹景初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高级工程师朱建斌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梁 义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贾永峰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孙 震 内蒙古兰德瑞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宫 妍 内蒙古兰德瑞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李国栋 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 注册测绘师郭晓华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工程师冯雪力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工程师弓永利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高级工程师高新春 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刘瑞娟 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闫慧博 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严 禹 内蒙古科创测绘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注册规划师2023年3月31日
各旗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现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2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93号,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旗县区住建局要将《专用账户实施细则》《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性、整体性解读,对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本级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二、各总包单位要按照《专用账户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各旗县区住建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要充分利用该平台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预警信息。三、各旗县区住建局依据《专用账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本级监管工程项目的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申请的审批。市本级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四、各总包单位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已开立的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可继续保留使用,使用期间应符合《专用账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五、各总包单位按原有工资保证金政策办理的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担保期限届满前要按照《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更换新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