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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召开支部理论学习会

来源:市住建局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4-07-24 15: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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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住建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7月22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猛一行莅临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中共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进行旁听指导。

会上,班子成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传达领学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自信自立》、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并就《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七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内容安排集中学习。各支委成员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研讨。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燕表示,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去,各科室、服务部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把政策的聚焦点放在群众需求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二是要把服务的落脚点放在高效便民上,抓实抓好民生实事落实,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要把宣传的着力点放在提升影响力上,让更多群众了解我们的政策、用好政策,释放制度红利和政策动能。

会后,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猛副局长对中共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进行了指导点评,同时表示希望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学习和贯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素质,实现党员干部作风大改观、精神面貌大转变、服务水平大提升,从而有力推动公积金事业、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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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召开支部理论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市住建局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住建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7月22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猛一行莅临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中共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进行旁听指导。

会上,班子成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传达领学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自信自立》、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并就《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七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内容安排集中学习。各支委成员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研讨。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燕表示,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去,各科室、服务部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把政策的聚焦点放在群众需求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二是要把服务的落脚点放在高效便民上,抓实抓好民生实事落实,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要把宣传的着力点放在提升影响力上,让更多群众了解我们的政策、用好政策,释放制度红利和政策动能。

会后,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猛副局长对中共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进行了指导点评,同时表示希望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学习和贯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素质,实现党员干部作风大改观、精神面貌大转变、服务水平大提升,从而有力推动公积金事业、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