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系统“改作风、提效能”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迅速开展“改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在制度建设、快干实干、规范工作、精简优化等阶段取得了系列工作成果的同时,努力将这些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
一、走群众路线,立足实际开展调研活动
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厅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住建局在全局范围内大兴调查研究,通过深入旗县、社区、企业、工地等基层一线,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围绕人民群众切实问题、住建事业转型发展和市场主体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同时,不断拓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的渠道和途径,使调研成果更多的服务到决策部署中。
二、清单化管理,主动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
结合“三问三访办实事”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到居住地和包联小区中,主动发现和收集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并每月报送进展,着力解决雨污水管网抢修、供热、燃气以及小区环境卫生等民生服务事项。
三、做好接诉即办,快速处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强化市住建局“12345”接诉即办中心汇集分析、按责转办、处置判断、限时办结的业务模式,着力在提高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做到派单到位、解决到位、回访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针对一事多人诉、一事多次诉的疑难件,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跟进督办,逐一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以最快速度处理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化解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住建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明确各科室、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采取“一案一专班、两个重点、三种方法、四方联动、五项评估”的具体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格局,一些常年信访、重复信访案件得以有效解决。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巩固“改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避免“改作风”变成“一阵风”,持之以恒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办好为民服务实事。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以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系统“改作风、提效能”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迅速开展“改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在制度建设、快干实干、规范工作、精简优化等阶段取得了系列工作成果的同时,努力将这些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
一、走群众路线,立足实际开展调研活动
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厅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住建局在全局范围内大兴调查研究,通过深入旗县、社区、企业、工地等基层一线,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围绕人民群众切实问题、住建事业转型发展和市场主体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同时,不断拓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的渠道和途径,使调研成果更多的服务到决策部署中。
二、清单化管理,主动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烦心事
结合“三问三访办实事”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到居住地和包联小区中,主动发现和收集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并每月报送进展,着力解决雨污水管网抢修、供热、燃气以及小区环境卫生等民生服务事项。
三、做好接诉即办,快速处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强化市住建局“12345”接诉即办中心汇集分析、按责转办、处置判断、限时办结的业务模式,着力在提高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做到派单到位、解决到位、回访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针对一事多人诉、一事多次诉的疑难件,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跟进督办,逐一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以最快速度处理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化解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住建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明确各科室、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采取“一案一专班、两个重点、三种方法、四方联动、五项评估”的具体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格局,一些常年信访、重复信访案件得以有效解决。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巩固“改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避免“改作风”变成“一阵风”,持之以恒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办好为民服务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