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全面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呼财〔2024〕52号),1月14、15日下午,中心任海军副主任针对工程类养护类两类工程分别组织召开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推进会。会上,任海军副主任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详细部署,强化了落实,并提出工作要求。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和业务科室相关人员按道路工程、路灯材料、楼宇亮化工程分类,对245个工程项目逐一核实工程内容、具体情况。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核实;二要吃透政策。认真研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读懂政策依据,明确工作要求。对可以转公共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认真核实情况,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中的在建工程数据、固定资产数据核对,保证数据一致。三要注重方法。要认真组织研究梳理在建工程情况,找准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验收、移交使用、竣工决算、决算批复等环节顺利推进;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会议要求,做好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明确时间节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要切实履行在建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从项目立项、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合规完成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工作。在构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方面,希望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误差提供具体指导办法,对资产价值可以高效准确的归集,加快构建公共基础设施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全面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呼财〔2024〕52号),1月14、15日下午,中心任海军副主任针对工程类养护类两类工程分别组织召开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推进会。会上,任海军副主任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详细部署,强化了落实,并提出工作要求。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和业务科室相关人员按道路工程、路灯材料、楼宇亮化工程分类,对245个工程项目逐一核实工程内容、具体情况。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核实;二要吃透政策。认真研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读懂政策依据,明确工作要求。对可以转公共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认真核实情况,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中的在建工程数据、固定资产数据核对,保证数据一致。三要注重方法。要认真组织研究梳理在建工程情况,找准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验收、移交使用、竣工决算、决算批复等环节顺利推进;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会议要求,做好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明确时间节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要切实履行在建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从项目立项、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合规完成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工作。在构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方面,希望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误差提供具体指导办法,对资产价值可以高效准确的归集,加快构建公共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