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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报

来源:建筑市场监管科  发布日期:2023-05-06 0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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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治安中心执法支队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为抓好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复工节点,我局组织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了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宇广场项目(1、2标段)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中服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鹏翔;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党文才;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计怀。

主要问题:

无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经理到岗率低。

监理例会不规范,劳务公司没有项目部组成人员,无劳务分包合同。

未设置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未使用绿色建材。

二、内蒙古中晶高性能碳纤维及氢能源气瓶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1#碳化车间(地基基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为中晶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子奇;施工单位为江苏瑞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力强;监理单位为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伟强。

主要问题:

工程款支付担保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未落实,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员没有社保,安全员变更未履行手续。

三、金地帅家营2号建设项目五段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华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建;施工单位为河北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国栋;监理单位为呼和浩特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贾智军。

主要问题:

实名制平台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低,总包单位存在10项欠薪案件。

设计单位未编制“绿色建筑专篇”。

自制木工锯不符合规范,无安全防护措施;楼顶作业临边无防护栏;上下人爬梯无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未采用双层硬防护;临时用电无随层开关箱,电动车直接接配电箱充电;部分灭火器过期。

砌筑施工方案,安全交底无针对性,重新组织审批交底;砌筑顶砌膨胀混凝土塞缝需出变更做法;严格落实砌筑样板引路、举牌验收制度。

四、三环路(A区域)三标段、四标段

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贾俊喜、李铁柱;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开、冯俊丰;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万和项目管理公司、瑞博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文在、荀宏华。

主要问题: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包公司四川省康盛宏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该项目派驻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分包单位内蒙古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孙长青、安全员杨文利未到场履职;四标段未提供相应检查资料。

现场高处作业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四标段二工区H匝道北侧管沟施工区域放坡不够,污水管对接不规范与检查衔接位置胡乱砌筑不严密;安全日志填写内容不全面、记录不规范,部分安全员证书过期,现场安全员配备不足;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缺失,现场施工混乱;监理单位对现场施工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隐蔽验收不规范,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

五、呼和春天1、2号院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志刚;施工单位为赤峰卫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宏宇、高鹏珍;监理单位为内蒙古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忠业。

主要问题:

1、2号院项目经理到岗率低,异常多(有效考勤少);监理到岗率低;总包及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无考勤。

专业分包东方兴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派驻项目管理机构安全员齐树东无安全员C证,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未在场履职;专业分包赤峰中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墙保温)派驻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为在岗履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混乱,存在私接、一闸多路现象;用电线路未做架空保护;用电箱未接保护零线;电工巡检记录无今年检查记录;动力用电使用DZ-47漏电保护器;二级箱未上锁,开关箱设置不足。

部分吊篮配重破损;未设置前支架,前支架无水平位移措施;吊篮加强钢丝绳绳卡设置不规范;吊篮上限位破损;安全钢丝绳不垂直,重锤不悬空;严禁使用吊篮平台载料;吊篮平台手动控制装置失灵。

现场封闭不严,未设置安全通道;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应加强培训;电动手推车严禁上楼。

材料检测及施工试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外保温复试次数不符合规定;外保温检验批划方案与检验批划验收资料不符;应及时进行外保温锚钉及板材拉拔试验及型式检验。

六、华润紫云府建设项目(精装修)

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春明;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磊;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武国栋。

主要问题:

总包单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总包单位未通过专户发放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业分包单位沈阳通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将装修作业违法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沈阳璟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四件欠薪案件未处理。

紫云府7#、8#、9#、10#、11#、12#楼未安装太阳能应用系统。

七、青城紫苑一区至三区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余久铸、吕进喜;施工单位为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霍遍飞;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晓峰。

主要问题:

总包、分包单位未使用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

G2#楼外窗复检报告未见。

八、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公寓楼、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中心(实际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项目负责人任国强;施工单位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磊;监理单位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玉波。

主要问题: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劳务分包单位四川鼎谦鑫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派驻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在岗履职(安伍德、闫斌)。

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内蒙古呼达运输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将人防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呼和浩特市申联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九、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地下空间)补办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地铁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军;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城建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学军;监理单位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崔江。

主要问题: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总包单位工资保证金保函逾期;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按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现场防火卷帘及二次结构砌筑施工处搭设脚手架不规范,部分立杆未落地,缺少水平杆和扫地杆,脚手板探头且并未固定;现场局部施工区域临边防护不到位、固定不牢;灭火器放置不规范、配置数量不足;现场临时用电三级箱配置不足,存在从二级箱私拉乱接的现象。

需增加拉货车辆在地下坡道处安全措施;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不到位,检查数量不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每日进行班前喊话。

十、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韩喜威;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姜体标;监理单位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卜卫平。

主要问题: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低,异常多;总监考勤率低,异常多;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无实名制录入及考勤。

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经理及安全员变更频繁,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资质报审人员不一致,和别单位人员存在人、社保、证件不一致的问题:重庆双晟姜建兵,河北运盛罗中财,上海裕驰张亚东。

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建八局的专业分包单位森特土兴集团有限公司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无证件的安徽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十一、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塔台管制小区

建设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项目负责人张爱忠;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雪萍;监理单位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杨震。

主要问题: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无考勤,总监4月3日录入,无考勤。

未按要求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分包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在场;未见到相关人员社保;无专户和保证金。

十二、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昊;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金;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小富。

主要问题:

二标段太阳能光伏发电,发电量和集热板面积未标明。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低,异常多;总监考勤率低,异常多;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低。

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十三、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A区域)施工二标段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冯海兵;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董海鹏,白飞;监理单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巍,刘常福。

主要问题:

实名制平台未注册;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资料显示有四家分包单位,所有分包项目管理人员都不在岗;总包单位是中建七局,项目部管理人员五人社保均由七局四分局缴纳;监理未作分包单位资质报审;专监(李增斌)、监理员(牛向阳)证件和社保不在监理公司。

现场登高车作业时工人未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地面绿化带照明管线施工埋深不满足设计深度且施工区域内安全警车标示不齐全,部分路段有社会车辆通行,作业时安全风险大;施工单位安全日志记录不规范,未记录作业位置,风险隐患未及时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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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建筑市场监管科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治安中心执法支队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为抓好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复工节点,我局组织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了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宇广场项目(1、2标段)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中服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鹏翔;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党文才;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计怀。

主要问题:

无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经理到岗率低。

监理例会不规范,劳务公司没有项目部组成人员,无劳务分包合同。

未设置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未使用绿色建材。

二、内蒙古中晶高性能碳纤维及氢能源气瓶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1#碳化车间(地基基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为中晶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子奇;施工单位为江苏瑞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力强;监理单位为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伟强。

主要问题:

工程款支付担保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未落实,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员没有社保,安全员变更未履行手续。

三、金地帅家营2号建设项目五段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华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建;施工单位为河北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国栋;监理单位为呼和浩特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贾智军。

主要问题:

实名制平台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低,总包单位存在10项欠薪案件。

设计单位未编制“绿色建筑专篇”。

自制木工锯不符合规范,无安全防护措施;楼顶作业临边无防护栏;上下人爬梯无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未采用双层硬防护;临时用电无随层开关箱,电动车直接接配电箱充电;部分灭火器过期。

砌筑施工方案,安全交底无针对性,重新组织审批交底;砌筑顶砌膨胀混凝土塞缝需出变更做法;严格落实砌筑样板引路、举牌验收制度。

四、三环路(A区域)三标段、四标段

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贾俊喜、李铁柱;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开、冯俊丰;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万和项目管理公司、瑞博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文在、荀宏华。

主要问题: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包公司四川省康盛宏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该项目派驻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分包单位内蒙古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孙长青、安全员杨文利未到场履职;四标段未提供相应检查资料。

现场高处作业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四标段二工区H匝道北侧管沟施工区域放坡不够,污水管对接不规范与检查衔接位置胡乱砌筑不严密;安全日志填写内容不全面、记录不规范,部分安全员证书过期,现场安全员配备不足;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缺失,现场施工混乱;监理单位对现场施工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隐蔽验收不规范,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

五、呼和春天1、2号院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志刚;施工单位为赤峰卫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宏宇、高鹏珍;监理单位为内蒙古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忠业。

主要问题:

1、2号院项目经理到岗率低,异常多(有效考勤少);监理到岗率低;总包及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无考勤。

专业分包东方兴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派驻项目管理机构安全员齐树东无安全员C证,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未在场履职;专业分包赤峰中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墙保温)派驻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为在岗履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混乱,存在私接、一闸多路现象;用电线路未做架空保护;用电箱未接保护零线;电工巡检记录无今年检查记录;动力用电使用DZ-47漏电保护器;二级箱未上锁,开关箱设置不足。

部分吊篮配重破损;未设置前支架,前支架无水平位移措施;吊篮加强钢丝绳绳卡设置不规范;吊篮上限位破损;安全钢丝绳不垂直,重锤不悬空;严禁使用吊篮平台载料;吊篮平台手动控制装置失灵。

现场封闭不严,未设置安全通道;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应加强培训;电动手推车严禁上楼。

材料检测及施工试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外保温复试次数不符合规定;外保温检验批划方案与检验批划验收资料不符;应及时进行外保温锚钉及板材拉拔试验及型式检验。

六、华润紫云府建设项目(精装修)

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春明;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磊;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宏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武国栋。

主要问题:

总包单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总包单位未通过专户发放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业分包单位沈阳通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将装修作业违法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沈阳璟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四件欠薪案件未处理。

紫云府7#、8#、9#、10#、11#、12#楼未安装太阳能应用系统。

七、青城紫苑一区至三区

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余久铸、吕进喜;施工单位为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霍遍飞;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晓峰。

主要问题:

总包、分包单位未使用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

G2#楼外窗复检报告未见。

八、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公寓楼、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中心(实际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项目负责人任国强;施工单位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磊;监理单位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玉波。

主要问题: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劳务分包单位四川鼎谦鑫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派驻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在岗履职(安伍德、闫斌)。

总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内蒙古呼达运输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将人防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呼和浩特市申联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九、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改造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地下空间)补办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地铁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军;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城建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学军;监理单位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崔江。

主要问题: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总包单位工资保证金保函逾期;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按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现场防火卷帘及二次结构砌筑施工处搭设脚手架不规范,部分立杆未落地,缺少水平杆和扫地杆,脚手板探头且并未固定;现场局部施工区域临边防护不到位、固定不牢;灭火器放置不规范、配置数量不足;现场临时用电三级箱配置不足,存在从二级箱私拉乱接的现象。

需增加拉货车辆在地下坡道处安全措施;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不到位,检查数量不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每日进行班前喊话。

十、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韩喜威;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姜体标;监理单位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卜卫平。

主要问题: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低,异常多;总监考勤率低,异常多;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无实名制录入及考勤。

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经理及安全员变更频繁,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与资质报审人员不一致,和别单位人员存在人、社保、证件不一致的问题:重庆双晟姜建兵,河北运盛罗中财,上海裕驰张亚东。

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建八局的专业分包单位森特土兴集团有限公司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无证件的安徽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十一、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塔台管制小区

建设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项目负责人张爱忠;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雪萍;监理单位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杨震。

主要问题: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无考勤,总监4月3日录入,无考勤。

未按要求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分包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在场;未见到相关人员社保;无专户和保证金。

十二、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昊;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金;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小富。

主要问题:

二标段太阳能光伏发电,发电量和集热板面积未标明。

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低,异常多;总监考勤率低,异常多;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低。

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十三、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A区域)施工二标段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冯海兵;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董海鹏,白飞;监理单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巍,刘常福。

主要问题:

实名制平台未注册;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资料显示有四家分包单位,所有分包项目管理人员都不在岗;总包单位是中建七局,项目部管理人员五人社保均由七局四分局缴纳;监理未作分包单位资质报审;专监(李增斌)、监理员(牛向阳)证件和社保不在监理公司。

现场登高车作业时工人未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地面绿化带照明管线施工埋深不满足设计深度且施工区域内安全警车标示不齐全,部分路段有社会车辆通行,作业时安全风险大;施工单位安全日志记录不规范,未记录作业位置,风险隐患未及时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