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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君违规“挂证”案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督撤字〔2024〕11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24-10-16 1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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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君违规“挂证”案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督撤字〔2024〕11号)

一、案件背景

张明君在威海市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贵州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诚铭建设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张明君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张明君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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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君违规“挂证”案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督撤字〔2024〕11号)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张明君违规“挂证”案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督撤字〔2024〕11号)

一、案件背景

张明君在威海市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贵州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诚铭建设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张明君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张明君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