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土默特左旗
托克托县
和林县
清水河县
武川县
新城区
回民区
玉泉区
赛罕区
委办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牧局
商务局
文化旅游广电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外事办公室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林业和草原局
国防动员办公室
乡村振兴局
医疗保障局
信访局
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呼和浩特市地铁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浏览
退出长辈版
搜本站
搜本站
高级检索
首页
住建政务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住建业务
统计数据
专题专栏
网站首页
住建政务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住建业务
统计数据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讲堂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全文)
来源:市住建局属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10-22 16:37:17
A+
A-
印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于2024年1月14日经党中央批准、办公厅发布后同日施行,它是第一部规范党员网络行为的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使用网络的根本遵循,共计5章31条。
《规定》定义的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相关活动。
今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网站首页
住建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住建业务
统计数据
专题专栏
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讲堂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全文)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市住建局属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于2024年1月14日经党中央批准、办公厅发布后同日施行,它是第一部规范党员网络行为的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使用网络的根本遵循,共计5章31条。
《规定》定义的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相关活动。
今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