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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5-25 16: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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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2. 贯彻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负责并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3. 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贯彻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备案、交存及使用管理工作。

4. 贯彻和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的实施。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

5.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 按照监管权限承担本行政区城内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和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7. 指导实施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 指导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 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0. 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11.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3. 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废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对燃气用具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负责燃气市场的技术管理,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2)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审批事项工作。

3)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备案、交存及使用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编制全市物业管理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使用的承接检查、物业用房留置和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7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4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2家。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行政编制104人,实有9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0人;离退休人员252人(含2019年中房公司等企业转为事业身份104人)。所属单位中,全额预算的行政编制单位0个,编制0人,实有0人;依照行政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4个,编制110人,实有110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8个,编制1109人,实有875人;差额预算事业单位2个,编制42人,实有42人;自收自支单位2个,实有人员57人。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事业单位

4

呼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6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事业单位

7

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参公单位

8

呼和浩特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参公单位

9

呼和浩特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

事业单位

10

呼和浩特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

事业单位

11

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事业单位

12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13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4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营管理处

事业单位

15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中心

参公单位

16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17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18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投诉中心

事业单位

19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20

呼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事业单位

21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事业单位

22

呼和浩特市城建培训中心

事业单位

23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事业单位

24

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25

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事业单位

26

呼和浩特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参公单位

27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9531.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283.33万元,下降10.45%,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项目经费,除维持单位运作必须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按照上年度支出的80%进行压缩。

支出预算79531.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283.33万元,万元,下降10.45 %,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项目经费,除维持单位运作必须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按照上年度支出的80%进行压缩。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953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31.81万元,占比87.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比12.57%;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953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598.24 万元,占比 19.61 %;项目支出 63933.57 万元,占比 80.3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缴纳、机构运转公用经费、专业活动业务经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531.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53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000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26.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教育类 223.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93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由呼和浩特市城建培训中心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865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28.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类 610.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类 5193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47.7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 7978.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用于燃煤供热锅炉燃气化改造居民供热补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99万元,下降55.3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5.15万元,下降76.7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3万元,下降100 %。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和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34.9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4万元,增长46.19 %。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07万元,下降56.79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6.56万元,下降78.6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127.79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2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45.07万元,下降50.44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72 %。减少主要是由于通讯用公务用车移交公务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5.97万元,比上年减少255.75万元,下降23.21 %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统一压缩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公务用车保有量12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2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7辆;其他用车4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0个,公开绩效目标19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3933.5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璐     联系电话:6322464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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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住建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2. 贯彻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负责并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3. 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贯彻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备案、交存及使用管理工作。

4. 贯彻和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的实施。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

5.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 按照监管权限承担本行政区城内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和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7. 指导实施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 指导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 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0. 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11. 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3. 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废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对燃气用具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负责燃气市场的技术管理,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2)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审批事项工作。

3)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备案、交存及使用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编制全市物业管理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使用的承接检查、物业用房留置和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7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4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2家。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行政编制104人,实有9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0人;离退休人员252人(含2019年中房公司等企业转为事业身份104人)。所属单位中,全额预算的行政编制单位0个,编制0人,实有0人;依照行政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4个,编制110人,实有110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8个,编制1109人,实有875人;差额预算事业单位2个,编制42人,实有42人;自收自支单位2个,实有人员57人。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3

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事业单位

4

呼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6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事业单位

7

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参公单位

8

呼和浩特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参公单位

9

呼和浩特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

事业单位

10

呼和浩特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

事业单位

11

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事业单位

12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13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4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营管理处

事业单位

15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中心

参公单位

16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17

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18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投诉中心

事业单位

19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20

呼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事业单位

21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事业单位

22

呼和浩特市城建培训中心

事业单位

23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事业单位

24

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25

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事业单位

26

呼和浩特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参公单位

27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9531.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283.33万元,下降10.45%,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项目经费,除维持单位运作必须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按照上年度支出的80%进行压缩。

支出预算79531.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283.33万元,万元,下降10.45 %,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项目经费,除维持单位运作必须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按照上年度支出的80%进行压缩。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953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31.81万元,占比87.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比12.57%;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953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598.24 万元,占比 19.61 %;项目支出 63933.57 万元,占比 80.3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缴纳、机构运转公用经费、专业活动业务经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531.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53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000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26.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教育类 223.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93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由呼和浩特市城建培训中心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865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28.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类 610.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类 5193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47.7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 7978.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用于燃煤供热锅炉燃气化改造居民供热补贴。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99万元,下降55.3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5.15万元,下降76.7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3万元,下降100 %。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和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34.9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4万元,增长46.19 %。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07万元,下降56.79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6.56万元,下降78.6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127.79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2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45.07万元,下降50.44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72 %。减少主要是由于通讯用公务用车移交公务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5.97万元,比上年减少255.75万元,下降23.21 %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统一压缩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公务用车保有量12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2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7辆;其他用车4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0个,公开绩效目标19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3933.5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璐     联系电话:6322464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