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为了切实落实规定要求,适应工作变化,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打造健康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对下一阶段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流程、要件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划分为“受理-现场评定-审批”三个阶段,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受理阶段
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审批窗口(暂时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要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3.涉及消防竣工图纸;4.承诺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要求:符合受理条件,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正要件;
2.现场评定
办理部门:市质量监督站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工作内容: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核)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办理要求:根据现场评定情况,办理时限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
3.审批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要求:根据评定报告结论,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划分为“受理-现场评定(如抽中)-出具备案凭证(如抽中)”等阶段,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受理阶段
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审批窗口(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要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装修专业分包(如有));3.涉及消防的竣工图纸;4.承诺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装修专业分包(如有)盖章确认);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后,由建设单位自主进行摇号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
2.现场评定(如抽中)
办理要求、工作内容、办理时限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阶段相同
3.出具备案凭证(如抽中)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要求:根据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评定结果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办理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及配套细则有关要求办理消防验收及备案事项。对于2020年5月31日前已受理还未办结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可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继续完成;
(二)严厉打击以虚假资料申报行为。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符合条件后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虚假申报、虚假承诺等不正当行为,将坚决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诚信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进行现场评定。进行现场评定时,对于抽查部位要详细记录,有条件的还要全程影像记录,并将现场评定技术资料归档长期留存,开展现场评定的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结论应清晰、明确;
(四)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因各旗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组织形式不尽相同,各地可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继续优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流程。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流程图;
2.承诺书(模板)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交涉及消防图纸清单;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模板)
2020年6月22日
有关单位:
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为了切实落实规定要求,适应工作变化,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打造健康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对下一阶段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流程、要件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划分为“受理-现场评定-审批”三个阶段,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受理阶段
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审批窗口(暂时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要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3.涉及消防竣工图纸;4.承诺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要求:符合受理条件,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正要件;
2.现场评定
办理部门:市质量监督站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工作内容: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核)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办理要求:根据现场评定情况,办理时限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
3.审批阶段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要求:根据评定报告结论,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划分为“受理-现场评定(如抽中)-出具备案凭证(如抽中)”等阶段,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受理阶段
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审批窗口(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要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装修专业分包(如有));3.涉及消防的竣工图纸;4.承诺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专业分包(如有)、装修专业分包(如有)盖章确认);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后,由建设单位自主进行摇号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予备案凭证》;
2.现场评定(如抽中)
办理要求、工作内容、办理时限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阶段相同
3.出具备案凭证(如抽中)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要求:根据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评定结果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办理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及配套细则有关要求办理消防验收及备案事项。对于2020年5月31日前已受理还未办结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可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继续完成;
(二)严厉打击以虚假资料申报行为。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符合条件后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虚假申报、虚假承诺等不正当行为,将坚决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诚信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进行现场评定。进行现场评定时,对于抽查部位要详细记录,有条件的还要全程影像记录,并将现场评定技术资料归档长期留存,开展现场评定的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结论应清晰、明确;
(四)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因各旗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组织形式不尽相同,各地可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继续优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流程。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流程图;
2.承诺书(模板)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交涉及消防图纸清单;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模板)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