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门诊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比选,比选人为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比选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门诊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381亩,建筑面积19978.2㎡。
3.比选范围: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门诊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工作;
4.比选编号:UPFW-200810;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编制工作;
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执行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造价咨询等内容;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本企业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比选文件出售: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比选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
(1)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7271410182600085982
(3)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4.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比选申请人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比选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接收邮箱:nmgxz03@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近6个月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近6个月指2019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
3.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材料。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下午02:30;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比选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下午02:30;
比选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xjsj.huhhot.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3号
联 系 人:杨永强
联系电话:0471-5958110
比选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晓艳、邓艳红
联系电话:0471-6235889、15248079537
电子邮箱:nmgxz03@163.com
2020年08月14日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门诊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比选,比选人为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比选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门诊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381亩,建筑面积19978.2㎡。
3.比选范围: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门诊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工作;
4.比选编号:UPFW-200810;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编制工作;
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执行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造价咨询等内容;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本企业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比选文件出售: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比选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
(1)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7271410182600085982
(3)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4.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比选申请人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比选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接收邮箱:nmgxz03@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近6个月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近6个月指2019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
3.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材料。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下午02:30;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比选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下午02:30;
比选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xjsj.huhhot.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3号
联 系 人:杨永强
联系电话:0471-5958110
比选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晓艳、邓艳红
联系电话:0471-6235889、15248079537
电子邮箱:nmgxz03@163.com
2020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