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运营企业备案所需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二、建设项目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务必于项目施工前进行建设运营企业备案和建设项目的备案,否则不予办理。
2、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在备案时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既有停车位的改扩建项目备案时须提供《场地授权委托书》、《市政红线规划图》、《宗地产权归属图》或者相当于上述材料内容的证明文件。
3、经审图机构审查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查报告。
根据内工改办【2021】16号文件规定: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建筑安装费用小于400万、总高度小于12米、单层高度小于6米且不超过二层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学校舍、幼儿园、病房楼、养老建筑除外),由设计企业提供施工图纸满足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诺书后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4、施工单位要求市政工程三级以上资质,高压电源施工部分需电力施工资质,并提交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5、需要提供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配备监理单位,并提交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6、建设方承诺接入全市统一充电桩管理平台承诺书。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出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的承诺书,并实行责任终身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附属设施按国家相关建设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建设运营企业备案和建设项目备案材料初审在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初审合格后在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科进行备案。
2、材料初审及备案地址、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董娜 0471-5157142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西街26号
住建局城管科:雷岩0471-632179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二环9号
一、建设运营企业备案所需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二、建设项目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务必于项目施工前进行建设运营企业备案和建设项目的备案,否则不予办理。
2、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在备案时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既有停车位的改扩建项目备案时须提供《场地授权委托书》、《市政红线规划图》、《宗地产权归属图》或者相当于上述材料内容的证明文件。
3、经审图机构审查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查报告。
根据内工改办【2021】16号文件规定: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建筑安装费用小于400万、总高度小于12米、单层高度小于6米且不超过二层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学校舍、幼儿园、病房楼、养老建筑除外),由设计企业提供施工图纸满足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诺书后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4、施工单位要求市政工程三级以上资质,高压电源施工部分需电力施工资质,并提交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5、需要提供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配备监理单位,并提交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6、建设方承诺接入全市统一充电桩管理平台承诺书。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出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的承诺书,并实行责任终身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附属设施按国家相关建设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建设运营企业备案和建设项目备案材料初审在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初审合格后在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科进行备案。
2、材料初审及备案地址、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董娜 0471-5157142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西街26号
住建局城管科:雷岩0471-632179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二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