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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实行暗标评审的通知

来源:工程科  发布日期:2015-03-31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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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呼城建委发[2015]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消除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增强技术标评标的保密性,提高竞标质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对国有投资项目实行暗标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大纲)制作为暗标:

(一)封面、封底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封面格式统一从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下载,各投标单位只需在括号内填写正本或副本即可,不得随意改变任何设置。

(二)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计划图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大小不限。

(三)文本全部采用机打,不得用手写。字体为简写宋体、字号大小为4号、颜色为黑色,一律打印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上。

(四)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标明在页脚的右下角处,除此以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

(五)页边距、行距、每行字数、每页行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排版。

(六)版面整洁、字迹清楚、无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特别是工期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七)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进行拆封,并在编号后送评审。

(八)技术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载明施工组织设计顺序编写。

二、电子招标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2015年2月17日



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实行电子暗标评审的通知 


市本级旗、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

按照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实行暗标评审的通知(呼城建委发[2015]9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于即日起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电子暗标评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暗标评审范围

即日起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并进行电子暗标评审。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并进行电子明标评审。其他项目暂按现行方式进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培训计划

符合电子暗标评审的项目进场后,其招标代理机构需主动与软件公司现场技术支持取得联系,进行电子暗标招标文件制作的培训,因未主动参与培训而导致的招标文件延迟发售的,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地址:呼市丁香路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室

联系电话:15648181612

技术支持QQ:2512051794

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与软件公司培训部(4008503300)取得联系,进行电子暗标投标文件制作的培训及远程技术支持,交易中心驻场技术人员不再进行现场培训与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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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实行暗标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来源:工程科    


文件号:呼城建委发[2015]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消除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增强技术标评标的保密性,提高竞标质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对国有投资项目实行暗标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大纲)制作为暗标:

(一)封面、封底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封面格式统一从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下载,各投标单位只需在括号内填写正本或副本即可,不得随意改变任何设置。

(二)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计划图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大小不限。

(三)文本全部采用机打,不得用手写。字体为简写宋体、字号大小为4号、颜色为黑色,一律打印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上。

(四)页码采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标明在页脚的右下角处,除此以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

(五)页边距、行距、每行字数、每页行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排版。

(六)版面整洁、字迹清楚、无涂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特别是工期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七)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进行拆封,并在编号后送评审。

(八)技术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载明施工组织设计顺序编写。

二、电子招标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2015年2月17日



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实行电子暗标评审的通知 


市本级旗、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

按照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招标实行暗标评审的通知(呼城建委发[2015]9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于即日起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电子暗标评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暗标评审范围

即日起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并进行电子暗标评审。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并进行电子明标评审。其他项目暂按现行方式进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培训计划

符合电子暗标评审的项目进场后,其招标代理机构需主动与软件公司现场技术支持取得联系,进行电子暗标招标文件制作的培训,因未主动参与培训而导致的招标文件延迟发售的,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地址:呼市丁香路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室

联系电话:15648181612

技术支持QQ:2512051794

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与软件公司培训部(4008503300)取得联系,进行电子暗标投标文件制作的培训及远程技术支持,交易中心驻场技术人员不再进行现场培训与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