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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市住建局属房产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3-14 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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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比选人为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选取多家呼和浩特市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更好地履行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进一步提升预售资金监管水平,保障预售资金安全和商品房预售项目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3.服务范围:本次比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比选人的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范;

5.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比选申请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比选申请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

四、公告发布媒介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xjsj.huhhot.gov.cn/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4日9时至 2023年3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302室(新城区东二环路9号)。

4.获取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获取文件时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两套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以提供资料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满足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4)满足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8日9时 ;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新城区东二环路9号);

3、比选时间:2023年3月18日9时30分 。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

地  址:新城区东二环路9号

联系人:贺宇群     

联系电话:0471-6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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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来源:市住建局属房产交易中心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比选人为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选取多家呼和浩特市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更好地履行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进一步提升预售资金监管水平,保障预售资金安全和商品房预售项目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3.服务范围:本次比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比选人的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范;

5.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比选申请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比选申请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

四、公告发布媒介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xjsj.huhhot.gov.cn/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4日9时至 2023年3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302室(新城区东二环路9号)。

4.获取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获取文件时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两套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以提供资料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满足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4)满足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8日9时 ;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新城区东二环路9号);

3、比选时间:2023年3月18日9时30分 。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

地  址:新城区东二环路9号

联系人:贺宇群     

联系电话:0471-620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