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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19日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来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发布日期:2023-03-20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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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量安全中心、执法支队:

2023年3月19日,呼和浩特市宏洋海江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内蒙古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内蒙古明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中海臻如府”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一人,本起事故发生在复工初期,暴露出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安全生产教育没有针对性、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存在漏洞等一系列问题,对上述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记录诚信不良,待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后,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各旗县区住建局、各级质量安全中心、市执法支队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要求监管项目责任主体持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排查事故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复工关口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要紧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节点,督促要求责任企业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符合复工标准的项目,严禁开复工;已恢复生产的工程项目,要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到施工全过程,并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各级监管部门要在日常巡查中对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点对点”排查隐患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到位,对于安全生产排查不全面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暂停施工。

二、提升管理水平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要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要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工作,督促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企业选派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能力培训测试和工作考评,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立即更换,各级监管部门要从规范安全生产日志记录等入手,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与此同时,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要通过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等多种方式充实自身监管专业力量。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执法支队要杜绝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走过场”现象,要“零容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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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19日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量安全中心、执法支队:

2023年3月19日,呼和浩特市宏洋海江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内蒙古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内蒙古明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中海臻如府”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一人,本起事故发生在复工初期,暴露出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安全生产教育没有针对性、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存在漏洞等一系列问题,对上述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记录诚信不良,待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后,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各旗县区住建局、各级质量安全中心、市执法支队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要求监管项目责任主体持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排查事故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复工关口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要紧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节点,督促要求责任企业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符合复工标准的项目,严禁开复工;已恢复生产的工程项目,要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到施工全过程,并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各级监管部门要在日常巡查中对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点对点”排查隐患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到位,对于安全生产排查不全面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暂停施工。

二、提升管理水平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要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要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工作,督促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企业选派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能力培训测试和工作考评,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立即更换,各级监管部门要从规范安全生产日志记录等入手,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与此同时,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要通过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等多种方式充实自身监管专业力量。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市质量安全中心、执法支队要杜绝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走过场”现象,要“零容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