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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 (第二批)专家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属房产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12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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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住建局、院校、房产测绘(鉴定)机构:

3月,我公布了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对全市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和保障为进一步保障测绘成果客观性、真实性,规范房产测绘机构的业务行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再次公开征集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立

专家库由市住建局负责组建,具体工作由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承办。专家库的建立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个人填写《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申请表》,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后,在住建局网站公示7日后纳入房产测绘专家库。

二、申报条件

房产测绘专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从业机构人员均可申报。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公平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少具有5年以上房产测绘相关工作经验;

(三)熟悉国家现行的房产测量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四)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5年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的,不再担任专家

(一)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借助测绘专家名义承揽业务、谋取利益的;

(三)一年内连续两次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要求参与工作的;

(四)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四、专家申报所需材料

(一)《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015日前报送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jsfwyyx@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楠

联系电话:0471-627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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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 (第二批)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市住建局属房产交易中心    

旗县区住建局、院校、房产测绘(鉴定)机构:

3月,我公布了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对全市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和保障为进一步保障测绘成果客观性、真实性,规范房产测绘机构的业务行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再次公开征集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立

专家库由市住建局负责组建,具体工作由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承办。专家库的建立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个人填写《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申请表》,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后,在住建局网站公示7日后纳入房产测绘专家库。

二、申报条件

房产测绘专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从业机构人员均可申报。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公平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少具有5年以上房产测绘相关工作经验;

(三)熟悉国家现行的房产测量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四)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5年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的,不再担任专家

(一)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借助测绘专家名义承揽业务、谋取利益的;

(三)一年内连续两次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要求参与工作的;

(四)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四、专家申报所需材料

(一)《呼和浩特市房产测绘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015日前报送到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jsfwyyx@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楠

联系电话:0471-627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