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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太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16: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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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金太小区1、2、3、7、8、9号楼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泵房设施陈旧老化,爆管跑冒滴漏的状况频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办事处电厂前街社区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办事处电厂前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4年126日在小区进行公示,2024年92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泵房设施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349658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泵房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2024年9月23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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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太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城区金太小区1、2、3、7、8、9号楼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泵房设施陈旧老化,爆管跑冒滴漏的状况频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办事处电厂前街社区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办事处电厂前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4年126日在小区进行公示,2024年92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泵房设施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349658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二次加压供水系统、泵房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2024年9月23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