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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河湾一期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11-22 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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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金河湾一期小区30号楼外墙皮脱落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024年10月9日由呼和浩特市金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阿拉坦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4年10月14日在小区进行公示,2024年10月28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外墙脱落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80154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30号楼外墙脱落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2024年11月29

特此公示

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   

联系人:鲁保卫;联系电话:6201504;

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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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河湾一期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2   来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赛罕区金河湾一期小区30号楼外墙皮脱落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生活。2024年10月9日由呼和浩特市金磊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阿拉坦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4年10月14日在小区进行公示,2024年10月28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外墙脱落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80154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30号楼外墙脱落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2024年11月29

特此公示

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   

联系人:鲁保卫;联系电话:6201504;

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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