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模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小区实际情况,市住建局起草了《呼和浩特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呼和浩特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合同》等范本,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1.联系电话:0471-4904257 联系人:陈娟
2.电子邮箱:hangbiaoban@163.com
3.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模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小区实际情况,市住建局起草了《呼和浩特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呼和浩特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合同》等范本,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1.联系电话:0471-4904257 联系人:陈娟
2.电子邮箱:hangbiaoban@163.com
3.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