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旗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模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呼和浩特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范本)》《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使用。
各旗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旗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模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呼和浩特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范本)》《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