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事人:名称:内蒙古星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CW9X701Q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满都拉瓦联系电话:15750546655    单位住所(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防风林南街呼和浩特市恒大城首二期商业3号楼1027经查,你公司存在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严重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6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到你公司预留注册办公地址未有企业标识标牌及办公人员,且预留电话无人应答,7月17日在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两家企业告知事项的通知》,要求你公司于8月16日前到我局接受资质情况核实并提供相应材料,截至8月28日你公司未提供资质核实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24年9月2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1.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2.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3.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联 系 人:       魏伟    联系电话: 0471-6321371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55号

    2024-08-29 朗读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事人:名称:内蒙古乌兰新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0MA0NPG673H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阳联系电话:15804719658单位住所(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南路闻都世界城8号楼2102室经查,你公司存在注册执业人员和职称人员严重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5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到你公司预留注册办公地址未有企业标识标牌及办公人员,且预留电话无人应答,7月17日在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两家企业告知事项的通知》,要求你公司于8月16日前到我局接受资质情况核实并提供相应材料,截至8月28日你公司未提供资质核实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24年9月2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1.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2.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3.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联 系 人:      魏伟    联系电话: 0471-6321371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55号

    2024-08-29 朗读
  • 关于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煜玖咎建筑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内蒙古拓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内蒙古鼎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内蒙古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内蒙古益信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内蒙古言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内蒙古帆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内蒙古鑫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柏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0内蒙古联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1内蒙古海泽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2内蒙古嘉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3内蒙古北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4内蒙古承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5内蒙古德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6内蒙古心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7内蒙古恒汇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8内蒙古鼎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9内蒙古德途建筑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0内蒙古中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1内蒙古尊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2内蒙古桌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3内蒙古时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4内蒙古凯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5内蒙古华宇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6内蒙古华建富兴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7内蒙古昱安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8内蒙古君来庚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9内蒙古六建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30内蒙古鼎东雨恒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31内蒙古蒙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

    2024-08-28 朗读
  • 关于北辰新领地小区(应急)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北辰新领地小区1、2、3、7号楼的消防主机、消防联动、烟感等消防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24年7月16日由呼和浩特市力祥时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街道办事处喜悦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4年7月17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消防主机、消防联动、烟感等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598872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消防主机、消防联动、烟感等消防系统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3日特此公示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杨树庆  联系电话:6201504邮  箱:1453959088@qq.com地  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309室) 

    2024-08-27 朗读
  • 关于呼铁佳园B区 、C区(应急)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呼铁佳园B区、C区1号、4号、6号、11号、22号、25号楼屋面防水漏雨严重,D区9号楼西侧外墙保温层脱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24年7月17日由呼和浩特市嘉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祥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4年7月24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屋面防水和外墙保温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821574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屋面防水和外墙保温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3日特此公示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杨树庆  联系电话:6201504邮  箱:1453959088@qq.com地  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309室)  

    2024-08-27 朗读
  • 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名单

    附件: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名单.xlsx

    2024-08-26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