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建质(2024)131号),经公开征集、自主申报、材料初审等程序,现将我市拟入选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12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自7月5日至7月15日,共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联 系 人:雷 岩联系电话:0471-6321383邮箱:hhhtszjjbdk@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拟入选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名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289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对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23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共有417人培训考试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上报,予以公示。请各企业于本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后再办理其它相关业务。公示日期: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咨询电话:质安中心 0471-5972455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0471-6328256人 事 科 0471-6980624附:呼和浩特市2024年“安管人员”第六批继续教育汇总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十四五”中心城区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2023年住房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城施策,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构建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完善房屋从开发建设到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二、重点任务(一)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坚持一城一策、精准施策,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重点,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通过市场需求带动有效供给。落实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全额契税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利市惠民政策,优化价格调控措施,开展房产展销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发展平稳。2.强化金融政策引导。调整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自2024年6月4日起,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二)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3.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采取购置、租赁、改建(改造)、新建等多措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间),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4.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保障力度。通过配建、新建、购置等多种渠道筹集公租房2000套。发放公租房长期租赁补贴2000户。5.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住房公积金行业新方向,用活用好政策“工具箱”,不断丰富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类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打造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6.推动商品房开发销售方式转型。落实全区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任务,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项目落地开工,积极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7.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查,对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做到“成熟一批、推送一批”,确保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8.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规定要求,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2024年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四)加强房地产领域行业监管9.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围绕房地产领域开发、建设、预(销)售、中介等重点环节,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常态化检查巡查,严厉打击处置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完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和交易租赁市场监管力度。10.提升房地产诚信管理水平。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为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媒体、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各界参与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信用体系的宣传教育,提高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信用的良好氛围。(五)提升住宅小区功能品质1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中心城区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78个,涉及楼栋947栋、面积332.34万平方米、居民40196户。开展2个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逐步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12.推广建设海绵小区。2024年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全部落实海绵城市指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对应设计降雨量22mm),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率≥50%。启动4个片区共计15个小区海绵化改造,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对应设计降雨量18.1mm),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率≥48%。13.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实行“月评价”和“星级评定”制度,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推行“大片区物业”经营管理模式,对于“小、零、老”居民小区,通过整合相邻零散小区,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引进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进一步宣传落实《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积极营造“共建共享共治”氛围。三、保障措施(一)建立房地产发展会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由发改、自然资源、住建、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首府房地产发展会商协调机制”,定期与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分析研判房地产发展形势,及时出台调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发展。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有效引导资源配置。结合城市更新,促进存量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三)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做好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采集,构建以开发投资及网签数据为基础、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市场分析报告为抓手的市场监测体系,准确掌握房地产发展形势和走势。
关于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的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4年度第二十六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蒙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2内蒙古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内蒙古轩鸿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内蒙古央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内蒙古利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内蒙古璟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内蒙古铭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内蒙古固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赢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0内蒙古吉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1内蒙古和卓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2内蒙古亚康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3内蒙古鼎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4内蒙古烈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5内蒙古沐锦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6内蒙古辉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7内蒙古筑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8内蒙古多边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9内蒙古固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0内蒙古亚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1内蒙古青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2内蒙古英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23内蒙古莹航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4内蒙古道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5内蒙古万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6内蒙古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7内蒙古第十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8内蒙古勤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9内蒙古辰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0内蒙古锋驰电力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1内蒙古荣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2内蒙古威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3内蒙古众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4内蒙古超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5内蒙古兰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6内蒙古永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7内蒙古佩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8内蒙古高荣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9内蒙古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0内蒙古迅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1内蒙古北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2内蒙古铭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3内蒙古睿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4内蒙古滨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5内蒙古鑫合晟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6内蒙古泰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7内蒙古玺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8内蒙古泰吉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9内蒙古蒙晟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0内蒙古慕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1内蒙古昊鹏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2内蒙古骏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3内蒙古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4内蒙古世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5内蒙古铎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6内蒙古程泰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依据比选文件,比选单位组建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认真讨论了比选文件中的评审细则,根据企业报价、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配置、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1)《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项目—青城公园、锡林公园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2)2024年呼和浩特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原黑臭水体段、应急检测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项目。(3)2024年呼和浩特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绩效考核及咨询服务项目。中选单位: 内蒙古阔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比选单位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单位名称评审得分排名内蒙古阔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9.71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88.32内蒙古赫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4.93公示日期:2024年7月3日(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