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审验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消防中心按照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向各旗县区及经开区住建局、相关评定检测机构发布了《关于更新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和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信息采集公示名单的通知》,开展了更新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和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信息采集公示名单工作。我中心通过对递交材料核查、现场信息采集等方式,严格对备案人员到岗情况、资料证件一致情况、办公场所设置情况、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核查,现予以公示,结果详见附件。消防安全(评估)评定机构入库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动态管理。附件:1、《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机构名单》
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计划于2024年6月17日,组织2024年第4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能力考核,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要求:登录呼和浩特市安管人员能力考核网站(https://hsag.yzspeixun.com),上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合格证书、能力考核申报表(加盖公章)、个人免冠照片;报考机械类C1的需上传个人健康承诺书,进行考核报名。二、报名及考核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7日;考核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0日。三、其他注意事项:1.注册报名完成后及时关注本人报名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在审核截止日前重新提交,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能力考核,审核截至6月14日。2.机械类C1考核采取现场实操形式进行,须穿胶底防滑鞋及便于攀爬的衣服,禁止穿皮鞋、高跟鞋、裙子、风衣等宽松衣物。3. 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安管人员能力考核系统报名须知,具实完整填写注册报名信息(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健康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如产生任何后果由报名企业(人)负全部责任;4.参加能力考核人员准时参加考核,考核时只带有效身份证件,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摄像设备,禁止携带纸笔和其他书籍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该场考核成绩,十二个月内禁止报名参加能力考核,并将违纪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5.能力考核不安排补考,未能参加本次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下次重新报名。6.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能力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能力考核地点:裕隆工业园区实训基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兴蒙路2号)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范老师 马老师联系电话:0471-5972455 0471-59816402024年5月22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4年度第二十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4年度第二十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仁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2内蒙古乘达建筑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内蒙古线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内蒙古瑞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5内蒙古御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内蒙古鑫铄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内蒙古汇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内蒙古联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永九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0内蒙古馨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1内蒙古新概念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12内蒙古天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3内蒙古博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4内蒙古杰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5内蒙古秉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6内蒙古富立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7内蒙古明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8内蒙古源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9内蒙古北方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0内蒙古盛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1内蒙古永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2内蒙古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3振曦(内蒙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4内蒙古铎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5内蒙古鼎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6内蒙古凯力门窗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7内蒙古七色光装饰装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8内蒙古领弈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9内蒙古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0内蒙古云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1内蒙古广承建筑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2内蒙古恺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3内蒙古宇泰消防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4内蒙古吴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5内蒙古骏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6内蒙古恩创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7内蒙古万泓建设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8内蒙古余苗建筑施工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9内蒙古蒙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0内蒙古乐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1内蒙古坤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2内蒙古坤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3内蒙古城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4内蒙古煜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5内蒙古成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6内蒙古大衍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7内蒙古妙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8内蒙古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9内蒙古国安电气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
一、基本情况2024年全市申报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29个小区(新城区42个、回民区46个、玉泉区45个、赛罕区45个、土默特左旗20个、托克托县14个、和林格尔县4个、武川县13个),共44810户,1076栋楼,建筑面积383.06万㎡,概算投资16.89亿元。二、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前期手续已全部完成,207个小区已进场施工(新城区42个、回民区44个、玉泉区43个小区已开工,赛罕区45个);确定的2个国家完整社区试点项目,分别是赛罕区富兴社区和回民区滨河路社区,其中富兴社区已完成总工程量的25%,滨河路社区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等待审批。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进度不均衡,个别旗县区招标工作偏慢;部分已开工小区施工现场作业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缺乏安全标牌及项目公示牌,施工垃圾清理不及时。四、下一步工作市住建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5月底前全部进场施工,9月底前全部完工。一是各地区要加大对参建各方单位的监管力度,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旗县区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二是各地区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楼外、后楼内”的原则,文明有序施工;科学安排改造作业时间,避免因长时间路面开挖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严格管控施工车辆,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参与改造,确保及时进场,同步推进,避免重复施工。四是近期计划组织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升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电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电梯智能识别阻隔系统(以下简称“梯阻系统”)安装工作。全市应安装电梯智能阻隔系统的住宅小区为789个,楼栋6254幢,电梯19000台。其中新城区涉及住宅小区199个,楼栋1602幢,电梯5219台。回民区涉及住宅小区111个,楼栋1041幢,电梯2879台。玉泉区涉及住宅小区102个,楼栋735幢,电梯2744台。赛罕区涉及住宅小区276个,楼栋2324幢,电梯6303台。土左旗涉及住宅小区41个,楼栋197幢,电梯756台。托县涉及住宅小区19个,楼栋121幢,电梯454台。和林县涉及住宅小区17个,楼栋112幢,电梯273台。清水河县涉及住宅小区20个,楼栋77幢,电梯240台。武川县涉及住宅小区4个,楼栋45幢,电梯132台。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安装梯阻系统673个小区,楼栋5004幢,电梯16198台,占全市住宅小区电梯总量的86%。按照完成量由高到低依次为回民区100%,完成安装小区数111个,完成安装楼栋数1041栋,完成安装电梯数2828部;和林县99%,完成安装小区数16个,完成安装楼栋数111栋,完成安装电梯数269部;玉泉区97%,完成安装小区数94个,完成安装楼栋数713栋,完成安装电梯数2658部;土左旗96%,完成安装小区数40个,完成安装楼栋数193栋,完成安装电梯数724部;赛罕区94%,完成安装小区数229个,完成安装楼栋数1791栋,完成安装电梯数5907部;新城区66%,完成安装小区数160个,完成安装楼栋数1073栋,完成安装电梯数3448部;武川县61%,完成安装小区数3个,完成安装楼栋数26栋,完成安装电梯数80部;清水河县60%,完成安装小区数17个,完成安装楼栋数24栋,完成安装电梯数146部;托县30.38%,完成安装小区数3个,完成安装楼栋数32栋,完成安装电梯数138部。部分地区安装进度仍然较慢,对相关部门、街道、安装主体协同配合的指导力度不够,对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不及时。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改造工作还未完成,暂时无法满足居民方便、快捷、实惠的充电需求,居民对安装梯阻系统存在一定抵触心理。部分物业企业购买安装梯阻系统资金筹措困难,对补助费用能否及时到位存在观望态度,安装的积极性不高。各地区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指导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力度,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尽快完成安装工作。要强化安装标准,通过多种渠道拓展设备货源,安装质量好、功能全、能联网的梯阻系统,切实能够达到识别、报警、停运及后台管理的功能。同时要结合梯阻系统安装进度,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改造工作,采取“一小区一方案”方式,尽快完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套工作,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充电电价标准。各地区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补助金额,根据实际安装情况,采取安装一批、补助一批的方式,及时分配补助资金。同时引导安装主体打消顾虑,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推动后续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