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更新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和消防 设施检测机构信息采集公示名单的通知

    各旗县区及经开区住建局、相关评定检测机构: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审验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用以指导我市消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逐步推进过程中,部分评定检测机构市场运行信息发生了变化,考虑目前专项行动开展实际情况和评定检测市场需求,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规定,为规范消防历史遗留项目审验问题整治进程,扎实消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 工作指南(修订)》的要求,开展更新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和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信息采集公示名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信息采集工作具体由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3月31日截止。负责做好企业信息登记、现场情况复核、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二、各评定检测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全部采集信息及支撑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登记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履职。三、各旗县区住建部门要随时联动,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情况报告,负责查证评定检测机构实施整治项目信息。四、存在以下情况的评定检测机构,不再进行信息采集、公示:1.不以消除消防审验遗留问题为目标开展业务,单纯追求经济利益;2.参与评定检测工作不认真履职尽责,出具虚假不实结论,成评定检测(出具合格报告)的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审验问题依然存在;3.存在挂靠、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4.采集信息在册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注册师资格专业人员未按要求负责实施项目现场实际评定检测工作;5.其他对消防审验遗留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造成负面影响情况。此次信息采集完成后,进行网络公示,截止公示日开始,之前公示的信息采集机构名单同步作废,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

    2024-03-08 朗读
  • 关于转发市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征集 2024年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呼和浩特市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征集 2024年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呼推标办发〔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计划申报的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相关材料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1305室,联系人:呼和,联系电话:0471-6321383。

    2024-03-08 朗读
  • 关于2024年度第九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4年度第九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4年度第九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璟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2内蒙古海耀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3内蒙古富景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未通过4内蒙古柏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内蒙古豁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内蒙古开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内蒙古春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内蒙古坤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驰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0内蒙古富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1内蒙古邦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2内蒙古环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3内蒙古晋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4内蒙古顶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5内蒙古瑞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6内蒙古科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7内蒙古洖峰电气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8内蒙古益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9内蒙古信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0内蒙古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1内蒙古冠辰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2内蒙古恒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3内蒙古林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4内蒙古秦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5内蒙古圣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6内蒙古俊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7内蒙古百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8内蒙古达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9内蒙古蓝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0内蒙古熹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1内蒙古建投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2内蒙古霆安建筑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

    2024-03-06 朗读
  • 关于2024年呼和浩特市第二批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成绩 合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7]289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对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126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共有272人培训考试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1日咨询电话:质安中心  0471-5972455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0471-6328256人 事 科  0471-6980624

    2024-03-06 朗读
  • 关于丽苑阳光城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丽苑阳光城小区丽馨苑1、2、3号楼污水管道损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2023年4月11日由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8月22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污水管道维修总预算金额为164963.28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污水管道维修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3月5日-3月11日 特此公示

    2024-03-05 朗读
  • 关于丽苑阳光城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新城区丽苑阳光城小区领秀2、3、4号楼和丽景苑1、2、3号楼污水管道损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于2023年4月11日由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丽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3年8月22日在小区进行公示,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污水管道维修预算金额为76063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污水管道维修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3月5日—3月11日特此公示

    2024-03-05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