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刘 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副主任。
李长春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主任,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副主任。
赵永智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主任,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副主任。
李 霞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
李继芝同志聘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
张 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
陈 娟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
王 暘同志聘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
李永刚同志免去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武耀升同志免去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事科副科长。
段智宏同志免去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村镇科科长。
以上新提拔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6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刘 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副主任。
李长春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主任,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副主任。
赵永智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主任,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副主任。
李 霞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
李继芝同志聘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
张 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
陈 娟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
王 暘同志聘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
李永刚同志免去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武耀升同志免去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事科副科长。
段智宏同志免去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村镇科科长。
以上新提拔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