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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世东等九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来源:无  发布日期:2018-02-13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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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呼党组发〔2012〕4号)文件精神,张世东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符合转正任职条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世东同志任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收件科科长(正科级)。

      刘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副主任(副科级)。
      李长春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
      赵永智同志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张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继芝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霞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王旸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陈娟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以上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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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世东等九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来源:无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呼党组发〔2012〕4号)文件精神,张世东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符合转正任职条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世东同志任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收件科科长(正科级)。

      刘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副主任(副科级)。
      李长春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
      赵永智同志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张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继芝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霞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王旸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陈娟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以上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