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呼党组发〔2012〕4号)文件精神,张世东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符合转正任职条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世东同志任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收件科科长(正科级)。
刘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副主任(副科级)。
李长春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
赵永智同志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张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继芝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霞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王旸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陈娟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以上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
2018年2月11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呼党组发〔2012〕4号)文件精神,张世东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符合转正任职条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世东同志任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收件科科长(正科级)。
刘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副主任(副科级)。
李长春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
赵永智同志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县管理部主任(正科级),免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林管理部副主任(副科级)。、张楠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继芝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李霞同志任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王旸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陈娟同志任呼和浩特市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以上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2月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