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内蒙古博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6家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有7家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如下:一、限期整改要求(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二)企业主要人员需缴纳社保。(三)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四)限期改正时间自《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二、整改材料(一)整改报告。(二)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三、报送资料我局已向7家建筑业企业送达《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本次资质动态核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整改材料。如未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整改结果不通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特此公告。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7家)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各旗县区及经开区住建局、相关评定检测机构: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审验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部分评定检测机构市场运行信息发生了变化,考虑目前专项行动开展实际情况和评定检测市场需求,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呼住建字发〔2024〕217号)、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路径规定,为规范消防历史遗留项目审验问题整治进程,扎实消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更新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和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信息采集公示名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信息采集工作具体由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年4月30日截止。负责做好企业信息登记、现场情况复核、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二、申请办理信息采集的评定检测机构,应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呼住建字发〔2024〕217号)要求提供全部采集信息及支撑材料,务必真实有效,登记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履职。三、已完成信息采集的评定检测机构,需提供首次信息采集以来实施的消防遗留问题整治项目清单及相关材料,包括商业合同、现场影像记录、整改方案、评定报告等,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主动退出信息采集;机构信息、人员信息有变更的,机构需提供变更申请及变更信息相关材料。四、存在以下情况的评定检测机构,不再进行信息采集、公示:1、不如实报送本机构实施的消防遗留问题整治项目清单及相关材料;2、参与评定检测工作不认真履职尽责,出具虚假不实结论,完成评定检测(出具合格报告)的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审验问题依然存在;3、存在挂靠、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4、采集信息在册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注册师资格专业人员未按要求负责实施项目现场实际评定检测工作。5、其他对消防审验遗留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造成负面影响情况。五、退出信息采集的评定检测机构,自公示之日起不再承担我市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检测工作;公示之日前已签订遗留项目评定评估检测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及《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呼住建字发〔2024〕217号)相关要求完成评定评估检测工作。六、各旗县区住建部门要随时联动,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情况报告,负责查证评定检测机构实施整治项目信息。此次信息采集完成后,进行网络公示,截止公示日开始,之前公示的信息采集机构名单同步作废,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此通知。联系人:解波 13947167880王小鲁 13154814999
新城区兴泰御都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西街街道艺术厅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2025年3月24日在小区进行公示,由内蒙古中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025年4月8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746695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的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4月23日特此公示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讯商务写字楼)
浙江润远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2025年以来,部分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在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改造、乡村振兴发展方面彰显了企业担当精神。在此,向参与和支持我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浙江润远建设有限公司等25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予以通报表扬。特此通报。附件:表扬企业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文件)要求,我局受住建厅委托对2025年度第十三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存异议,可来电或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受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审批窗口电话:0471-5332072附件:2025年度第十三批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委托审查)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内蒙古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内蒙古五颗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内蒙古佳仟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内蒙古咏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5内蒙古翰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6内蒙古恒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7内蒙古际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8呼和浩特市银喜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9内蒙古弘创路桥养护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0内蒙古卓诣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1内蒙古竹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2内蒙古沛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3内蒙古尊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4内蒙古桐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5内蒙古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6内蒙古深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7内蒙古卓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8内蒙古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19内蒙古富苑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0内蒙古北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1内蒙古用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2内蒙古圣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3内蒙古宏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4内蒙古雅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5内蒙古万华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6内蒙古标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7内蒙古邦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8内蒙古优升建设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29内蒙古辰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0内蒙古蕴怡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1内蒙古元跃建筑施工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2内蒙古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3内蒙古伟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4内蒙古净皓空调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5内蒙古仁聚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6内蒙古北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7内蒙古宇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8内蒙古恒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39内蒙古翰弘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0内蒙古昱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1内蒙古誉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2内蒙古双聚劳务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3内蒙古佑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4内蒙古洁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5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6内蒙古能远商贸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7内蒙古龙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通过48呼和浩特亿龙盛锋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次申请通过
依据比选文件,比选单位组建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认真讨论了比选文件中的评审细则,根据企业报价、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配置、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开展《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污水管线迁改工程》、《呼和浩特市章盖营污水系统(海拉尔西街南部片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中选单位: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开展《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污水管线迁改工程》《呼和浩特市章盖营污水系统(海拉尔西街南部片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比选单位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单位名称评审得分排名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2.581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87.42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4.93公示日期:2025年4月17日(1天)